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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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18〕23號
2018年4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18〕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做好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着力加強公開解讀回應工作

(一)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要對公開相關信息作出明確規定,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做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政府部門依法全面規範履職。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公開答覆全文。建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提高監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

(二)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抓好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貫徹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做好有關工作。推動市縣級政府及其部門全面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制定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結合實際選取本地區本行業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建設項目,突出做好中標結果公示、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徵收土地方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開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的公開工作。構建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為樞紐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台體系,推動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進一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加以推進;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解讀。牢牢把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深化基礎性關鍵領域改革、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紮實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積極擴大消費和促進有效投資、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讀好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國務院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落實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積極參加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後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牽頭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重點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工作,密切關注市場預期變化,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落實營造良好環境。

(四)圍繞社會重大關切加強輿情回應。增強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密切監測收集苗頭性輿情,特別是涉及經濟社會重大政策、影響黨和政府公信力、衝擊道德底線等方面的政務輿情,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做好就學就醫、住房保障、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安全、養老服務等民生方面的熱點輿情回應,準確把握社會情緒,講清楚問題成因、解決方案和制約因素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穩妥做好突發事件輿情回應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開展政務輿情應對工作效果評估,建立問責制度,對重大政務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涉事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或約談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實效

(五)推進網上辦事服務公開。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要求,借鑑推廣「不見面審批」等典型經驗和做法,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及時公開「互聯網+政務服務」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公開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實現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讓群眾辦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各地區各部門政府網站和中國政府網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國漫遊」。建立完善網民留言、諮詢的受理、轉辦和反饋機制,及時處理答覆,為群眾提供更好服務。

(六)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強實體政務大廳建設管理,推動線下線上融合,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理順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群眾和企業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力爭「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以省(區、市)為單位公布地方各級政府「一次辦」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推廣「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模式,實行統一受理、一表填報、後台分辦。加強實體政務大廳軟硬件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群眾辦事需求靈活設立綜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務窗口「冷熱不均」現象。建立完善激勵約束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範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七)優化審批辦事服務。開展辦事服務信息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公開的辦事服務信息是否準確規範、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企業開辦時間、建築施工許可審批時間再減少一半的相關舉措、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情況。清理並公開群眾和企業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事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後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後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實行網上辦事大廳與實體政務大廳辦事服務信息同源管理,建設和使用統一的諮詢問答知識庫、政務服務資源庫,確保線上線下辦事服務信息內容準確一致,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

三、着力推進政務公開平台建設

(八)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認真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國辦發〔2017〕47號),優化考評體系,繼續做好常態化抽查通報,不斷提高政府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強化信息搜索、辦事服務等功能。嚴格政府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範政府網站名稱和域名管理。大力推進政府網站建設集約化,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內容發布、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推進政府網站部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省級政府、國務院部門要在年內完成門戶網站相關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網站要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六版。組織開展公共信息資源開放試點工作,依託政府網站集中統一開放政府數據,探索制定相關標準規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網站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確保用戶信息安全。

(九)用好「兩微一端」新平台。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布與政府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信息,信息發布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

(十)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進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類政務熱線電話,年底前將清理整合情況報上一級政府辦公廳(室)備案。除緊急類熱線和因專業性強、集成度高、諮詢服務量大確需保留的熱線外,其他的原則上要整合到統一的熱線平台,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努力做到「一號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熱線日常值守和督辦考核,提高熱線服務水平。

(十一)規範有序開展政府公報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要求,在辦好政府公報紙質版的基礎上,加快政府公報電子化進程,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有序開放政府公報數據。完善國務院部門為國務院公報提供文件工作機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文件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發布制度。

四、着力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

(十二)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地區各部門要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嚴格落實新條例各項規定,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對照新條例要求全面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覆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結合條例實施10周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

(十三)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總結驗收工作。各試點省份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責任,紮實推進試點工作,8月底前完成試點驗收,9月底前報送試點成果和總體情況,其中每個試點領域報送一套公開標準規範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積極履行業務指導責任,為本系統基層單位開展試點提供有力支持;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參與標準規範編制工作。國務院辦公廳組織制定試點工作驗收標準,對試點單位開展抽查覆核,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啟動公開標準規範的編制工作。

(十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於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範圍。

(十五)全面推行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製度。已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的國務院部門,要根據職責任務變化對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尚未完成編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並對外發布;實行全系統垂直管理的國務院部門還要在年底前編制完成並對外發布本系統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各省(區、市)政府也要部署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等要求。

(十六)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國務院教育、生態環境、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住房保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主管部門要於年底前分別制定完善相關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共企事業單位公開事項目錄,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切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要點部署的各項任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防止簡單地以文件落實文件。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圍繞貫徹落實新條例、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等,抓好業務培訓。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對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主要負責同志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和參加新聞發布會等情況的考核評估。國務院辦公廳適時組織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和第三方評估,並通報結果。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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