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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將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製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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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將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製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
國辦函〔2014〕40號
2014年3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將

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

列入易製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

國辦函〔2014〕40號

公安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根據《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國務院同意將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製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第一類易製毒化學品。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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