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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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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15〕156號
2015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15〕156號

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發改法規〔2015〕2212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切實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組織領導,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評估和監督。

  (二)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三)審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年度工作總結。

  (四)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稅務總局、林業局、國管局、鐵路局、民航局等部門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並可根據會議議題邀請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積極研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成員單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政策文件之前,應充分徵求其他成員單位意見。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徐紹史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林念修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 昆  財政部副部長

       王世元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黃丹華  國資委副主任

  成  員: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翟 青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易 軍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戴東昌  交通運輸部總規劃師

       矯 勇  水利部副部長

       鍾 山  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

       劉 謙  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范 堅  稅務總局總經濟師

       譚光明  林業局黨組成員

       陳建明  國管局副局長

       朱望瑜  鐵路局副局長

       董志毅  民航局副局長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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