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21〕94號 2021年9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交通運輸部:
你部關於建立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共同推動解決道路貨運行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廣大貨車司機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各項措施落地;協調完善道路貨運基礎設施體系,推廣先進車輛技術裝備和運輸組織模式,提升道路貨運集約化發展水平;組織清理涉及道路貨運行業的不合理處罰規定,規範日常執法行為;完善常態化協同聯動執法機制,聯合開展依法查處損害貨車司機合法權益行為、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和偷油偷貨等違法犯罪活動相關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並指導監督處置,及時梳理解決貨車司機反映的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加強道路貨運市場運行監測分析,促進信息互通共享,引導運力投放與貨運需求合理匹配;強化輿論引導和形勢研判,提高行業治理和應急處置能力;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應急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信訪局、全國總工會等16個單位組成,交通運輸部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交通運輸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交通運輸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交通運輸部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同志擔任。
三、議事規則
聯席會議實行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制度。全體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全體成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其他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專題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全體成員或部分成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其他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簽發後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告黨中央、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深入研究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問題,結合各自職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對口部門抓好各項措施落地;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形成反應迅速、配合密切、相互支持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
召 集 人:楊傳堂 交通運輸部黨組書記
李小鵬 交通運輸部部長
副召集人:林 銳 公安部副部長
汪 洋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成 員:文友華 中央網信辦網絡輿情管理局局長
唐登傑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游 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趙英民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王炳南 商務部副部長
宋元明 應急部副部長
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
王道樹 稅務總局副局長
秦宜智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周 亮 銀保監會副主席
孫建立 國家信訪局副局長
魏地春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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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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