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20〕52號 2020年7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市場監管總局:
你局關於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促進網絡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網絡市場監管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有關工作思路以及促進網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建議;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加強對網絡市場監管的協同、指導和監督;協調解決網絡市場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等14個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同志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託的同志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
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單位、有關地方和專家參與特定事項的專題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依法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主動研究提出網絡市場監管有關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按照「各盡其責、協同管網」要求,加強對地方指導和部門間協調協作,增強監管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做好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肖亞慶 市場監管總局局長
成 員:梁言順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劉烈宏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林 銳 公安部副部長
任鴻斌 商務部部長助理
王曉峰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范一飛 人民銀行副行長
鄒志武 海關總署副署長
任榮發 稅務總局副局長
秦宜智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盛榮華 網信辦副主任
李春良 林草局副局長
劉 君 郵政局副局長
顏江瑛 藥監局副局長
周暉國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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