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銀川海關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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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銀川海關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國辦函〔2006〕49號 2006年7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銀川海關 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國辦函〔2006〕4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將銀川海關調整為正廳級海關的請示》(寧政發〔2006〕31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銀川海關調整為正廳級機構,隸屬關係和人員編制不變。 其他有關事宜,請你們與有關方面協商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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