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機構問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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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機構問題的函 國辦函〔1988〕27號 1988年6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委員會機構問題的函
國辦函〔1988〕27號
國家科委:
國務院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為副部級機構,享受國務院直屬局待遇,不列入國務院機構序列,由國家科委歸口管理。
特此函告。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六月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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