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專項資金進行調查的通知
外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專項資金進行調查的通知 國辦發〔1988〕65號 1988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
專項資金
進 行 調 查 的 通 知
國辦發〔1988〕65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解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基金會專項資金情況,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決定對專項資金情況進行一次調查。現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的調查對象,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基金會截止一九八七年底,除機關行政、事業管理費之外的各種人民幣和外匯專項資金。
二、這次調查工作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民銀行要制定調查的具體辦法,各單位應嚴格按照人民銀行的要求認真做好調查工作。
三、各單位要認真清理本單位專項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如實填寫調查表格,於十一月十五日前將調查結果送至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匯總報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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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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