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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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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0〕49號
2010年10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打擊侵犯

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0〕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國務院決定成立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推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督辦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 長: 王岐山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陳德銘  商務部部長

      畢井泉  國務院副秘書長

      田力普  知識產權局局長

  成 員: 蔡名照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張曉強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奚國華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姚增科  監察部副部長

      趙大程  司法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副部長

      張桃林  農業部副部長

      姜增偉  商務部副部長

      歐陽堅  文化部副部長

      劉 謙  衛生部副部長

      黃淑和  國資委副主任

      李克農  海關總署副署長

      解學智  稅務總局副局長

      付雙建  工商總局副局長

      劉平均  質檢總局副局長

      趙 實  廣電總局副局長

      閻曉宏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

      張建龍  林業局副局長

      甘紹寧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李寶榮  國管局副局長

      袁曙宏  法制辦副主任

      王國慶  新聞辦副主任

      邊振甲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熊選國  高法院副院長

      朱孝清  高檢院副檢察長

  三、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設置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部,承擔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兼任。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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