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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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5號
2006年2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

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領導,積極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深入推進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對全國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社區衛生發展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城市社區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區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吳 儀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高 強      衛生部部長

    徐紹史  國務院副秘書長

    王 軍      財政部副部長

成 員:黃文平  中央編辦副主任

    王春正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吳啟迪  教育部副部長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王東進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蔣作君  衛生部副部長

    江 帆       人口計生委副主任

    惠魯生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吳 剛      中醫藥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設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衛生部,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部副部長蔣作君兼任。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政策和措施的建議;督查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人員調整由各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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