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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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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17〕61號
2017年7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17〕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指導和統籌全國教材工作,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審議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解決教材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有關教材工作,審查國家課程設置和課程標準制定,審查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國家規劃教材。

二、組成人員

主 任:劉延東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陳寶生  教育部部長

    黃坤明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秘書長:朱之文  教育部副部長

委 員:

(一)部門委員

鄭澤光  外交部副部長

王曉濤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黃 衛  科技部副部長

陳改戶  國家民委副主任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張德霖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翟 青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董 偉  文化部副部長

王江平  工商總局副局長

吳尚之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長

閔宜仁  測繪地信局副局長

甄占民  中央黨校副校長

張宏志  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

吳德剛  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季正聚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張 傑  中科院副院長

張 江  社科院副院長

樊代明  工程院副院長

徐延豪  中國科協副主席

(二)專家委員(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 敏  教授、華中師範大學原黨委書記

馬志明  院士、中科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馬樹超  研究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

王 湛  江蘇省原副省長

王榮華  教授、上海市政協原副主席

韋志榕  人民教育出版社總編輯

韋建樺  教授、中央編譯局原局長

文秋芳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

田心銘  教授、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史寧中  教授、東北師範大學原校長

仲呈祥  中國文聯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劉大為  教授、解放軍藝術學院美術系原主任

楊 河  教授、北京大學原黨委副書記

李 烈  正高級教師、北京第二實驗小學原校長

李 捷  研究員、求是雜誌社社長

吳岳良  院士、中國科學院大學副校長

沈 岩  院士、自然科學基金會副主任

張文顯  教授、吉林大學原黨委書記

林 崗  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原副校長

林尚立  教授、中央政策研究室秘書長

房 喻  教授、陝西師範大學原校長

鍾秉樞  教授、首都體育學院院長

顧海良  教授、教育部原黨組成員

葛兆光  教授、復旦大學

董 奇  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校長

韓 震  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黨委書記

潘雲鶴  院士、工程院原副院長

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擔辦公室工作。

部門委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主任批准。專家委員實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由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委員會主任批准。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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