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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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33號 2006年4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
保 護 領 導 小 組 的 通 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陳至立 國務委員
副組長:孫家正 文化部部長
陳進玉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王春正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章新勝 教育部副部長
丹珠昂奔 國家民委副主任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部長助理
貟小蘇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長
龔 正 海關總署副署長
祝列克 林業局副局長
顧朝曦 旅遊局副局長
齊曉飛 宗教局副局長
汪永清 法制辦副主任
單霽翔 文物局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化部,由孫家正兼任辦公室主任,周和平、單霽翔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議,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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