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6〕97號 2016年12月2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6〕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實施製造強國戰略,加快推進新材料產業發展,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審議推動新材料產業發展的總體部署、重要規劃,統籌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督促各地區、各部門紮實開展工作。
二、組成人員
組 長:馬 凱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苗 圩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肖亞慶 國資委主任
林念修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陰和俊 科技部副部長
劉 昆 財政部副部長
成 員: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長
徐樂江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湯 濤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張 驥 商務部部長助理
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
黃丹華 國資委副主任
李 國 海關總署副署長
孫瑞標 稅務總局副局長
田世宏 質檢總局黨組成員、國家標準委主任
許憲春 統計局副局長
賀 化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張亞平 中科院副院長
徐德龍 工程院副院長
王兆星 銀監會副主席
方星海 證監會副主席
梁 濤 保監會副主席
高瑞平 自然科學基金會副主任
張克儉 國防科工局副局長
陸 明 外專局副局長
馮丹宇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副部長
三、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徐樂江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領導小組聘請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諮詢。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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