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9〕29號 2019年6月11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普通高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人才培養中起着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辦好普通高中教育,對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增強高等教育發展後勁、進一步提高國民整體素質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統籌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編輯](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圍繞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標,深化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堅決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切實提高育人水平,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來職業發展打好基礎,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改革目標。到2022年,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立德樹人落實機制進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全面實施,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改革深入推進,選課走班教學管理機制基本完善,科學的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師資和辦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構建全面培養體系
[編輯](三)突出德育時代性。堅持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切實增強「四個自信」,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思想情懷,立志聽黨話、跟黨走,樹立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勤奮學習的遠大志向。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加強學生品德教育,幫助學生養成良好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要結合實際制定德育工作實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課關鍵地位,充分發揮各學科德育功能,積極開展黨團組織活動和主題教育、儀式教育、實踐教育等活動。
(四)強化綜合素質培養。改進科學文化教育,統籌課堂學習和課外實踐,強化實驗操作,建設書香校園,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提升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強化體育鍛煉,修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及評價辦法,豐富運動項目和校園體育活動,培養體育興趣和運動習慣,使學生掌握1—3項體育技能。加強美育工作,積極開展舞蹈、戲劇、影視與數字媒體藝術等活動,培養學生藝術感知、創意表達、審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養。重視勞動教育,制定勞動教育指導綱要,統籌開展好生產性、服務性和創造性勞動,使學生養成勞動習慣、掌握勞動本領、樹立熱愛勞動的品質。
(五)拓寬綜合實踐渠道。健全社會教育資源有效開發配置的政策體系,因地制宜打造學生社會實踐大課堂,建設一批穩定的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充分發揮愛國主義、優秀傳統文化、軍事國防等教育基地,以及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現代企業、美麗鄉村、國家公園等方面資源的重要育人作用,按規定免費或優惠向學生開放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紀念館、展覽館、運動場等公共設施。定期組織學生深入社區、醫院、福利院、社會救助機構等開展志願服務,走進軍營、深入農村開展體驗活動。
(六)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發展素質教育、轉變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強化其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導向作用。強化對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方面的評價。要從城鄉學校實際出發,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省為單位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統一評價檔案樣式,建立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複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與誠信責任追究制度。要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突出表現,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造假的,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優化課程實施
[編輯](七)全面實施新課程新教材。各省(區、市)要結合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組織開展國家級示範性培訓、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和中西部貧困地區專項培訓。遴選一批新課程培訓基地學校,開展校長教師掛職交流和跟崗學習,對口幫扶薄弱高中。遴選一批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範區示範校,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八)完善學校課程管理。依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學科課程,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和理化生實驗等課程。加強學校特色課程建設,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促進普職融通。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加強課程實施監管,落實校長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
四、創新教學組織管理
[編輯](九)有序推進選課走班。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學生不同發展需要。指導學校制訂選課走班指南,開發課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置等方面的統籌力度,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資源使用效率,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加強走班教學班級管理和集體主義教育,強化任課教師責任,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主管理作用。
(十)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按照教學計劃循序漸進開展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培養學生學習能力,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精心設計基礎性作業,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積極推廣應用優秀教學成果,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加強教學研究和指導。
(十一)優化教學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規範,落實市、縣監管責任,強化教學常規管理。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五、加強學生發展指導
[編輯](十二)注重指導實效。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習、生活、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更好適應高中學習生活,處理好個人興趣特長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的關係,提高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
(十三)健全指導機制。各地要制定學生發展指導意見,指導學校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指導教師培訓。普通高中學校要明確指導機構,建立專兼結合的指導教師隊伍,通過學科教學滲透、開設指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對學生進行指導。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高校應以多種方式向高中學校介紹專業設置、選拔要求、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等,為學生提供諮詢和幫助。
六、完善考試和招生制度
[編輯](十四)規範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除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外,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其他科目均實行合格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內容。語數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試由省級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技術科目和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省級統一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試按照省級要求由地市統一組織實施;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合格性考試由省級確定具體組織實施方式。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應安排在學期末,高一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高校招生錄取所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實行選擇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
(十五)深化考試命題改革。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與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命題要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試大綱。優化考試內容,突出立德樹人導向,重點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試題形式,加強情境設計,注重聯繫社會生活實際,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科學設置試題難度,命題要符合相應學業質量標準,體現不同考試功能。加強命題能力建設,優化命題人員結構,加快題庫建設,建立命題評估制度,提高命題質量。
(十六)穩步推進高校招生改革。進一步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逐步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評價錄取學生的傾向,引導高中學校轉變育人方式、發展素質教育。加強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化專業化水平。高等學校要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學習基本需要,結合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選考情況,不斷完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並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七、強化師資和條件保障
[編輯](十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於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適應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各省(區、市)要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適當傾斜,並指導學校完善分配辦法。創新教師培訓方式,重點提升教師新課程實施、學生發展指導和走班教學管理能力。
(十八)改善學校校舍條件。各地要完善學校建設規劃,擴大教育資源,優化校舍功能。要制訂優惠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進度。有條件的地方應建設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等,推進數字校園建設。各省(區、市)要制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並於2019年12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修訂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和裝備配備標準,繼續實施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實施力度。
(十九)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各省(區、市)要完善普通高中建設經費投入機制,明確省市縣分擔責任。在嚴格遵守政府債務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籌措普通高中建設資金。科學核定普通高中培養成本,健全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應於2020年達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個別確有困難的地區可延至2022年前。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按照規定程序適當調整學費標準,建立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和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編輯](二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強化省級政府統籌,落實市、縣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要將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師資和校舍資源不足問題,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完善對學校和教師的考核激勵辦法,嚴禁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及獎懲學校和教師。要加強普通高中學校黨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二十一)明確部門分工。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推動落實好各項改革措施。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大編制統籌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支持普通高中項目建設,建立並落實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財政部門要積極健全普通高中經費投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普通高中學校及時補充教師,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自然資源部門要保障學校建設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
(二十二)強化考核督導。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完善質量監測辦法。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把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作為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對校舍資源建設、師資隊伍保障、化解大班額、經費使用管理等方面進行重點督導。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強化對市、縣政府履行相應職責的督導。要把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職行為的重要依據,對發現的問題要強化問責、限期整改。
(二十三)營造良好環境。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地要統一思想,加強統籌,形成合力。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家長關心孩子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及時解讀相關政策,深入宣傳正確教育觀念和各地典型經驗,嚴禁炒作升學率和高考狀元,積極營造有利於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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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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