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87號
1992年10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87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香港設立恆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請示》(粵府函〔1992〕245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復如下:

同意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恆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內派人員編制定為六人,公司的經營範圍請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核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