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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設立國務院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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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設立國務院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的通知
國辦發〔1988〕74號
1988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設立國務院機電

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的通知

國辦發〔1988〕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機電設備進口的管理,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務院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由丁孝濃(物資部副部長)任主任,張曼東、陳守愚、王惠民任副主任。

國務院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是國務院負責機電設備進口管理和審查工作的協調、監督、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擬訂機電設備進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匯總、編制國家限制進口的機電產品年度進口集中報批方案,會同國家計委進行綜合平衡,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對由國家審批的引進項目、利用國外貸款項目中需要進口的機電設備和單機進口機電設備組織審查和管理;對全國機電設備進口審批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和分析,編發統計資料;協調、管理全國申請進口機電設備的審查和招標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機電設備進口審批和管理工作等。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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