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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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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17〕62號
2017年7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17〕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作如下調整:

一、發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湖北省省長王曉東、重慶市市長張國清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湯濤、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凌月明、水利部副部長葉建春、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劉國強、能源局副局長李凡榮、湖北省副省長黃楚平、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寇偉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徐紹史、黃奇帆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信長星、汪民、劉寧、潘功勝、李仰哲、任振鶴、舒印彪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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