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外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2013〕74號 2013年7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機構設置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名單通知如下:
主 任: | 李克強 | 國務院總理 | ||
副主任: | 張高麗 | 國務院副總理 | ||
委 員: | 肖 捷 | 國務院副秘書長 | ||
劉 鶴 | 中央財辦主任 | |||
王 毅 | 外交部部長 | |||
徐紹史 | 發展改革委主任 | |||
萬 鋼 | 科技部部長 | |||
苗 圩 |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 |||
耿惠昌 | 安全部部長 | |||
樓繼偉 | 財政部部長 | |||
姜大明 | 國土資源部部長 | |||
周生賢 | 環境保護部部長 | |||
楊傳堂 | 交通運輸部部長 | |||
陳 雷 | 水利部部長 | |||
高虎城 | 商務部部長 | |||
劉士余 | 人民銀行副行長 | |||
蔣潔敏 | 國資委主任 | |||
王 軍 | 稅務總局局長 | |||
楊棟梁 | 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 |||
尚福林 | 銀監會主席 | |||
王冠中 | 解放軍副總參謀長 | |||
吳新雄 |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 |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7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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