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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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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辦函〔2011〕156號
2011年12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大海陀

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辦函〔2011〕156 號


河北省、重慶市、雲南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部《關於調整河北大海陀等3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的請示》 (環發〔2011〕141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同意調整河北大海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和雲南黃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範圍。調整後保護區的面積、範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境保護部予以公布。

  二、有關地區要按照批准的調整方案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並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三、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63號)要求,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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