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昌黎黃金海岸等6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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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昌黎黃金海岸等6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國辦函〔2015〕138號 2015年11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河北昌黎黃金海岸等6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林業局: 《環境保護部關於調整河北昌黎黃金海岸等6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的請示》(環發〔2015〕137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同意調整河北昌黎黃金海岸、內蒙古西鄂爾多斯、遼寧努魯兒虎山、湖南烏雲界、廣西防城金花茶和重慶大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範圍和功能區劃。調整後保護區的面積、範圍和功能分區等由環境保護部予以公布。 二、有關地區要按照批准的調整方案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並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三、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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