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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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08〕123號
2008年11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

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08〕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為進一步理順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強化地方各級政府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督責任,國務院決定對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進行調整。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理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着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要求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和強化地方各級政府職責,切實解決權責脫節的問題。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明確由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將衛生部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要求相應對食品安全監管隊伍進行整合。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以來,在打破地方保護、建立統一市場、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範行政行為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與地方政府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方面負總責的要求不相適應。最近,一些地方提出,根據當前食品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需要進一步理順地方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為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地方各級政府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嚴格市場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有必要對現行食品藥品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進行調整。這對於進一步理順權責關係,明確地方政府責任,建立起依法監管、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權責一致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從監管體制上解決目前食品藥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扎紮實實做好調整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工作。

二、體制調整總的要求和主要內容

調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總的要求是: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理順權責關係,整合管理職能,落實地方責任,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監管水平。

主要內容是:將現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省級以下垂直管理改為由地方政府分級管理,業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部門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對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與同級衛生部門職能進行整合,以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地方各級政府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督責任。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省級政府的工作機構,由同級衛生部門管理。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同級政府的工作機構,在調整有關職能的基礎上,保持隊伍和人員相對穩定,保證其相對獨立地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其對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有效監管。其行政編制分別納入市、縣行政編制總額,審批權限由省一級行使調整為市、縣兩級機構編制部門分別行使。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所屬技術機構的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由市、縣兩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

三、積極穩妥地做好體制調整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事關食品藥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來抓,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穩妥地做好體制調整工作,確保不因這次體制調整影響食品藥品安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有關工作,確保思想不散、隊伍不亂、工作不受影響。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級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自覺服從大局,相互支持配合,並有針對性地做好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和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特別是要完善幹部異地交流任職制度,妥善解決好幹部的工作安排問題,確保幹部職工隊伍穩定,確保體制調整平穩、有序進行。

(三)加強工作指導。中央編辦、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及時掌握和分析研究體制調整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採取措施加以解決。要加強對體制調整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

(四)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在體制調整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突擊提拔幹部;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切實做好人、財、物的劃轉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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