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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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1〕27號
2011年5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

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1〕27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預算公開工作,先後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各部門按照有關部署以及財政部關於做好預算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文件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2010年,75個中央部門公開了經全國人大審查批准的部門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多個部門還增加了公開內容。今年已有88個中央部門公開了經全國人大審查批准的2011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有的部門還將支出預算細化到項級科目。最近,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深化政務公開、做好預算公開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公開機制,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為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預算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和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對於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各部門要帶頭做好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切實加強對預算公開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預算公開責任主體的職責,按照統籌規劃、協調一致、積極穩妥、逐步深化的原則,不斷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工作。要建立預算編制與預算公開同步審查的工作機制和內部協調機制,穩妥處理部門預算公開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部門預算公開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加快部門預算公開進度,擴大公開範圍。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2011年要主動公開經全國人大審查批准的部門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增加公開表格的數量,細化公開的內容。2012年,要力爭公開全部預算表格並細化至款級科目。其中涉及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三農」、保障性住房等相關支出的部門預算表格,要爭取將可公開內容細化到項級科目。要在做好以上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儘量將可公開的內容按項級科目細化。其他部門也要結合自身情況,積極推進部門預算的公開。

要妥善處理部門預算中的涉密信息。對部門預算中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開。對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應作區分處理,創造條件將不涉密的內容依法予以公開。對含有雖不涉密但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內容的信息,要依法依規,科學分析,審慎處理,合理確定可公開的範圍和內容。

各部門要參照部門預算公開的體例和格式,推進部門決算的公開,並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按時公開本部門公務接待、車輛購置及運行、出國(境)經費和行政經費支出等內容。

三、規範預算管理,為做好公開工作創造條件。各部門要規範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防止擠占挪用經費。要認真清理不合理的收支,以清理促公開,以公開促規範,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努力改進工作。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預算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及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體系,清理與預算公開工作不相適應的規定,為進一步細化公開預算信息創造條件。

四、積極回應公眾關切,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部門預算公開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部門在公開部門預算時,要同時配發預算說明。預算說明應包括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編制方法和總體思路,以及有關科目的詳細說明。說明要通俗易懂,以便公眾理解。部門預算公開後,要及時了解輿情反映,認真做好解疑釋惑工作,積極採納合理建議,不斷推動改進工作。

五、加強對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各部門要按照階段性目標任務,結合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完成本通知提出的部門預算公開任務。財政部要加強對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的具體指導,組織經驗交流,促進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全面協調推進。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預算公開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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