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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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國辦發〔2002〕44號 2002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
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自1993年首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以來,我國第三產業的總量和結構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為了適應加入WTO後的新形勢,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促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經國務院批准,2003年在全國進行第二次第三產業普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我國第三產業發展的基本狀況,掌握其規模、結構、效益等信息。認真搞好第三產業普查,對於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優化服務業結構,改進宏觀調控,開拓新的就業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這次普查,對於進一步規範和統一服務業的財務核算制度和統計調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務業發展的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將發揮重要作用。
二、普查對象和範圍
此次普查的對象是在境內從事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具體範圍包括:農、林、牧、漁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資源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單位標誌、從業人員、財務收支、資產狀況等。
普查的時期資料是2003年度,標準時點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第三產業普查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要求高、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的重大社會系統工程。為了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中央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經費
本次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各級普查機構和有關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第三產業普查的有關要求和重要意義,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附: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第二次全國第三產業
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曾培炎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
副組長:朱之鑫 國家統計局局長
汪 洋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吉炳軒 中宣部副部長
王瀾明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張志剛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長
金立群 財政部副部長
李其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程法光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
韓新民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
李忠海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
林賢郁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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