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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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4〕52號
2004年12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2006年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5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 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假日,將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月3日(星期一),1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 春節: 2月9日—15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 ,9日、10日、11日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將2月5日 (星期六)、6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 、6日上班。

三、 「五一」: 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 假日,將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5月4 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 月8日上班。

四、「十一」: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 將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 ,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 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值守應急工作,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案,確 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和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 搞好廉政建設。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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