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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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2019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9〕16號
2019年11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2021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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