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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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3〕7號
2023年10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3年/第3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4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10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勵各單位結合帶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實,安排職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0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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