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大連港管理體制改革問題會議紀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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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大連港管理體制改革問題會議紀要的通知
國辦發〔1986〕30號
1986年4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大連港

管理體制改革問題會議紀要的通知

 
國辦發〔1986〕30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原則同意《關於大連港管理體制改革問題的會議紀要》,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關於大連港管理體制改革問題的會議紀要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八日)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六日至十八日,李鵬同志在大連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進一步貫徹落實去年三月召開的天津港口管理體制改革座談會的精神,確定大連港下放的有關問題。國家計委黃毅誠,國家經委趙維臣,交通部林祖乙,財政部李朋,國務院口岸辦梁況白,遼寧省全樹仁、彭祥松,東北經濟區規劃辦公室馮英奎,大連市畢錫禎、魏富海等同志出席了會議。經過討論,議定了以下事項:

一、從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將大連港口局的建港指揮、公安消防、引水、岸線及港區陸域管理等工作單位,與大連港裝卸聯合公司合併組成大連港務局,實行交通部與大連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大連市為主的管理體制。

為加強航政與港監的統一領導,行使國家海上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將大連港口局的港務監督及所屬有關單位,改設為大連海上安全監督局,直屬交通部。

二、大連港是我國重要的外貿港口之一,每年的外貿進出口額占全國五分之一以上。為了使該港在自我改造和發展上具有更大的活力,會議同意對大連港原則上實行「以港養港」的財務管理制度。「七五」計劃期間,大連港以一九八五年決算利潤總額一億七千八百四十七萬元為基數,國家給港口讓利二千五百萬元(考慮到一九八五年利潤中若干不正常增收因素),確定年度利潤包幹基數為一億五千三百四十七萬元,一定五年不變,五年內的年度利潤增長部分全部留給大連港,五年累計包幹利潤總額為七億六千七百三十五萬元。

上述包幹利潤總額還要扣除:(1)因提高折舊率而增加的折舊基金二千五百一十五萬元;(2)按規定應償還的貸款本息四千六百八十五萬元;(3)按規定提取的企業留利一億二千零七十萬元。以上三項具體數額,由財政部、交通部按國家規定進一步核定。作了上述三項扣除之後,大連港五年應向國家上繳稅利五億七千四百六十五萬元(待核定)。

「七五」期間國家下達給大連港的基建撥改貸投資作為國家支出,初步確定為三億八千三百零二萬元(如項目增加或減少,則相應調整收支)。按初步確定的「七五」投資計劃,則收大於支的餘額為一億九千一百六十三萬元(待核定),平均每年應上繳國家三千八百三十三萬元(待核定)。

對大連港減免的調節稅,待財政部對交通部減免的調節稅確定後,從國家收入帳中扣除,並相應調整上述收大於支的餘額。大連港每年定額上繳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一千四百萬元,建築稅四十萬元,兩項合計,五年應上繳國家七千二百萬元。國家批准徵收的過港費,由大連港按規定徵收,並全部上繳交通部。大連港所需的水上過駁措施費,作為專項資金由交通部另行撥款。

大連港「七五」期間的外匯收入額度,按六千萬美元定額留給大連港,平均每年一千二百萬美元。超過定額部分的外匯收入,50%留給港口,50%上繳國家。大連港用匯指標,由國家計委戴帽下達給大連市。留給大連港的利潤和外匯,主要用於港口的建設和改造,少部分可用於對港口不可缺少的疏港配套設施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建設,但國家讓利部分不得用於職工福利和獎金。對大連港下放後的預算管理,採用列收列支的預算內管理辦法。應上繳的各項收入單獨列報,上繳中央財政。

三、為增強大連港的吞吐能力,必須加快老港改造的步伐,努力提高港口的倉儲、裝卸、疏運的機械化水平,儘快實現生產調度和管理的現代化。

為進一步調動港口職工的積極性,挖掘現有港口的潛力,可進行噸貨工資含量的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按交通部與勞動人事部商定的實施辦法執行。同時,在經濟上要採取優惠辦法,以充分利用貨主碼頭的能力。

四、大連港管理體制改變後,為了保證港口基建、改造和生產的正常進行,「七五」期間仍維持原計劃和物資供應體制,由交通部按直屬港管理。

五、大連外輪代理公司、外貿運輸公司、船舶燃料供應公司不下放。大連海事法院暫掛靠大連海上安全監督局。

六、關於連接沈大公路的大連疏港高架公路的建設問題,由交通部、大連市按基建程序專題報國家計委審查,經綜合平衡後報國務院審批。關於港口單機設備的更新改造,原則上同意不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

七、大連港下放後,要擴大港口的自主權,港務局對基層企業單位要簡政放權,實行目標管理,增強企業活力。大連市人民政府要把港務局作為直屬機構,實行直接領導和管理。要更好地為外貿服務,為東北地區和全國各地區服務。對兄弟省市的進出口貨物運輸,要與本省市貨物一視同仁。交通部要加強對大連港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檢查。

會議希望大連港的全體職工,要在遼寧省和大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同心協力,努力奮鬥,使港口吞吐能力在「七五」期間爭取每年平均遞增10%,以適應國民經濟建設和外貿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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