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當前物價形勢和下半年控制物價上漲應採取措施報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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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當前物價形勢和下半年控制物價上漲應採取措施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95〕41號
1995年7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於

當前物價形勢和下半年控制物價上漲

應採取措施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95〕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委《關於當前物價形勢和下半年控制物價上漲應採取措施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人大八屆三次會議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的各項調控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宏觀經濟形勢繼續朝着好的方向發展,市場物價上漲的趨勢得到遏制,零售價格上漲幅度逐月回落。但是,當前物價形勢仍相當嚴峻,實現全年物價調控目標的任務相當艱巨。各地區、各部門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切不可掉以輕心,放鬆要求。要繼續把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作為今年宏觀經濟調控的首要任務,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一系列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的調控措施,堅持適度從緊的財政、貨幣政策,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和消費基金的過快增長,大力加強農業,從嚴控制出台新的漲價項目,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控制物價目標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都要從全局出發,為實現全國物價調控目標多做貢獻,為保持國民經濟發展的好勢頭和使「九五」計劃有一個良好的宏觀環境創造條件。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 

 

關於當前物價形勢和下半年控制物價

上漲應採取措施的報告

國務院: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繼續做好控制物價上漲工作的指示精神,5月30日至6月1日,國家計委在北京召開了全國物價局長座談會,分析了今年以來的物價形勢和今後走勢,總結交流了各地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的經驗,研究提出了確保實現今年物價調控目標需要進一步採取的措施和政策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對今年以來物價形勢的基本估計

  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物價工作的領導,市場物價漲幅逐月回落。與上年同期相比,5月份,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指數為17.6%,比上年12月份的漲幅回落5.6個百分點。各地物價漲幅都有不同程度回落,其中北京、天津、廣東、海南、上海、安徽等6個省、市5月份零售物價漲幅已回落到15%以下;35個大中城市平均零售物價漲幅已回落到15.1%。

  但是,對今年以來物價形勢好轉的程度不能估計過高。一是物價漲幅雖然回落,但漲幅仍然很高。與上年同期相比,今年1~5月全國零售物價總指數仍高達19%,全國居民消費物價漲幅仍高達21.7%,且物價漲幅的回落速度逐月減緩。與此同時,環比計算的物價指數也出現反彈,今年1~5月,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分別比上月上漲3.0%、1.8%、0.0%、0.7%和0.2%,由此計算已構成今年新漲價5個多百分點。二是各地區物價漲幅回落情況很不平衡,多數地區回落不夠明顯。5月份仍有5個省、自治區零售物價漲幅在20%以上,漲幅最高的(寧夏為21.4%)比最低的(天津為11.4%)高出10個百分點。這些地區漲幅回落不快,有原來物價基數較低,漲價時間滯後的因素,也有管理上的原因。有的地方一方面物價指數很高,一方面又在繼續擅自出台新的提價項目。三是農村物價上漲仍然較多。從去年4月至今,農村物價漲幅已連續14個月高於城市。今年1~5月,農村商品零售價格指數比去年同期上漲21.6%,高於城市4.5個百分點,影響全國零售物價漲幅多上升1.9個百分點。

  二、下半年控制物價上漲的有利條件和困難

  今年下半年,物價漲幅總的趨勢將進一步回落。一是上年漲價翹尾影響將明顯減弱。據國家統計局估計,去年漲價對今年的翹尾影響,上半年平均約為14.5個百分點,下半年將減弱為平均5個百分點左右。二是國家堅持適度從緊的貨幣和財政政策,將進一步採取措施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特別是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並加強對消費基金的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三是中央已決定今年下半年原則上不出台新的調價措施。四是各級政府進一步增加對農業的投入,糧食播種面積增加,城市郊區菜田面積擴大,加上國家已經採取暫停糧食出口,增加糧食進口,拋售玉米平抑飼料價格等調控措施,一些主要農產品供應偏緊的狀況將有所緩解。五是國內大多數日用工業品貨源充足,銷售正常,居民消費行為趨向合理。六是各地普遍建立了物價控制目標責任制,各項加強物價監管的措施逐步落實。因此,今年下半年如果不發生大的自然災害,宏觀調控的各項措施又能落到實處,實現全年物價控制目標是可能的。

  同時應當看到,要實現全年物價漲幅控制在15%左右的目標,難度仍然不小。主要表現在:

  一是社會需求增長仍然過快,通貨膨脹的主要因素並未消除。今年以來,國務院沒有批准新開工大中型基建項目,但是,地方批准新開工的基建項目仍然很多。1~5月全國國有單位新開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13713個,比去年同期增加2829個,投資規模增長57.2%。1~5月國家銀行工資性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長25.77%,漲幅雖有所回落,但考慮到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31.4%和居民購買了1100多億元國庫券的同時,儲蓄存款還增加了3055億元,說明違反規定的消費基金支出仍然較多。

  二是農業基礎薄弱,糧價至今漲勢不止,副食品價格潛伏着波動的危險。從「米袋子」看,5月份糧食收購價格繼續上揚,小麥、稻穀、玉米、大豆等四種主要農產品的市場平均價為每50公斤100~53元,比上月上漲2.9%。從「菜籃子」看,目前多數地區蔬菜充足,菜價下降,豬價、蛋價下跌,但由於玉米價格上漲過猛,一部分地區養豬養雞發生虧損,補欄不積極,如果有關調控措施到位不及時,進入三季度後,副食品供應可能偏緊,「菜籃子」價格可能反彈。從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看,1~5月比上年同期上漲了30.2%,也有可能進一步推動農產品價格上漲。

  三是各方面要求調價的壓力很大。自去年8月以來,國家基本未出台新的調價措施,但今年隨着物價漲幅逐月回落,一些地區和部門要求出台調價措施的呼聲又高起來,特別是價格漲幅回落較為明顯的沿海地區和大城市,調價的要求更為強烈。

  四是市場流通秩序混亂狀況尚未根本扭轉,亂收費、亂漲價仍會對物價上漲起推波助瀾作用。市場流通秩序混亂,是近幾年物價上漲過多的重要原因之一。糧食、棉花、化肥在市場流通中,非法經營、轉手倒賣、層層加價等問題,在一些地方仍較嚴重。

  綜合分析當前經濟生活中的各種因素,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把工作做得更紮實,以確保今年物價調控目標的實現。

  三、千方百計確保實現今年的物價調控目標

  確保今年全國零售物價上漲幅度比去年有明顯回落,力爭控制在15%左右,這是關係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全局的大事。今年下半年要繼續把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和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係的關鍵環節來抓。要繼續嚴格控制新出台提價項目,進一步加強物價監管。具體提出如下措施:

  (一)進一步落實物價控制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都要建立物價控制的目標責任制,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物價工作。要組織各部門協同作戰,齊抓共管,把控制物價的責任落到實處。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切實提高投資效益。其次要繼續加強消費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消費基金的過快增長。國家計委和國家統計局要繼續做好逐月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35個大中城市零售物價指數的工作,督促地方政府控制好物價。同時,按照國務院要求,近期要搞好全國物價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總結經驗,找出差距,真正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的各項調控措施進一步落實到位。

  (二)嚴肅紀律,嚴格控制出台新的調價項目。必須從嚴控制出台提價項目,把價格改革的重點放在建立和健全價格宏觀調控體系上。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今年下半年原則上不出台新的調價措施。各地區、各部門擅自出台漲價項目的,要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三)穩定糧食購銷價格。穩定糧價是穩定整個物價的重中之重,下半年要繼續貫徹《國務院關於繼續做好穩定糧油價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國家定購糧的收購價格今年不作調整,一些地方採取的價外補貼,要嚴格按國家規定由地方財政撥補或從糧食風險基金中撥付,不得擠占銀行貸款或掛帳,也不得轉嫁給糧食企業。國有糧食企業要嚴格執行政策,保證定購糧用於居民口糧供應,嚴禁擅自加價倒賣。供應城鎮居民的標準米、面以及政府管理的其它基本口糧的銷售價格,要繼續保持穩定,不能提價。對穩定糧食銷價而發生的價差和虧損,由各地從糧食風險基金中給予彌補;基金不足的,地方財政要增撥補貼。要完善糧食供應辦法,加強糧食銷售管理,保證低收入居民真正享受到政府按優惠價格供應的口糧。各地要採取適當措施,控制糧食製品和以糧食為原料的輕工產品價格。

  (四)努力保持副食品價格的穩定。各級政府要繼續下大力量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保證蔬菜種植面積,搞好市場供應。要鼓勵農民直接進城賣菜,減少蔬菜經營環節,整頓蔬菜經營中的各種收費,推廣深圳等地對蔬菜價格實行適度靈活差率管理的經驗,以利於穩定蔬菜價格。當前要特別重視抓好生豬、禽蛋的生產、供應和穩定價格的工作,各地要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動用國家專儲玉米平抑飼料價格穩定生豬生產的通知》要求,使這批玉米真正起到平抑飼料價格的作用。要按照豬糧合理比價,制定生豬收購保護價,並保證商業企業收購生豬的資金需要,支持商業部門多收購和多儲備,把保護價落到實處。要加強肉菜市場建設,擴大市場吞吐量,並充分運用國有商業在增加市場供應、平抑市場物價方面的主導作用。要充分運用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穩定生產、平抑物價。尚未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城市,要抓緊建立,力爭到今年年底,6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都能建立起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

  (五)努力增加化肥生產,切實穩定化肥價格。化肥企業要繼續開足馬力生產,努力增加市場供給。化肥生產所需的原料、電力,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千方百計保證供應。化肥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出廠價格和銷售價格,不得擅自提價。要繼續整頓化肥流通渠道,嚴禁非法經營和轉手倒賣。目前已有13個省(區、市)實行計劃內化肥銷售與定購糧、棉掛鉤的做法,對穩定化肥價格、保證化肥供應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要積極推廣。

  (六)針對薄弱環節,加強農村價格管理。農村物價漲幅居高不下,不但農民反映強烈,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村穩定,而且對實現全國物價調控目標帶來不利影響。各地要切實穩定縣(市)物價管理機構,並把加強縣(市)物價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市場管理上,支農、興農、保護農民利益。除加強對化肥價格管理外,各地還要採取措施,切實穩定農用薄膜和農藥價格。要加強糧、棉收購環節價格管理,保證國家定購價格的執行,制止農產品收購中壓級壓價和抬價搶購,搞好地區價格銜接,防止地區封鎖。要加強鄉鎮和農村集貿市場管理,搞好糧食、副食品、物資和建材的供銷工作,保持價格的基本穩定。要繼續治理亂收費,嚴禁向農民非法攤派。

  (七)整頓流通秩序,加強價格監管。要繼續加強對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監審,進一步完善落實提價申報、備案和差率控制等各項監審措施。要以人民生活必需品為重點,抓好市場物價檢查工作,要堅決制止糧、油、肉、蛋、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經營中以次充好、短量虧重、欺詐宰客、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對各種暴利、欺詐行為要抓住典型,從嚴懲處,公開曝光,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以上意見如無不當,建議國務院批轉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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