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抗震防災工作報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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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抗震防災工作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6〕89號
1986年11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關於加強抗震防災工作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1986〕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抗震防災工作的報告》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我國是一個多地震國家,曾多次發生強烈地震,給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今後,要高度重視抗震防災工作,同時要加強地震預測預防工作,這都是減輕地震災害的重要措施,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這件造福於子孫後代的大事。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關於加強抗震防災工作的報告

國務院:

一九八六年七月,我們在唐山市召開了唐山地震十周年抗震防災經驗交流會暨第八次全國抗震工作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以及有關專家、學者、專業科技人員。萬里同志接見了全體代表。

一九七六年唐山地震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抗震防災工作。十年來,抗震防災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績。一是對新建工程都進行了抗震設防,特別是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從廠址選擇、工程設計到施工等各個重要環節都採取了抗震措施,這些措施在後來地震中經受了考驗,保障了生產安全。二是對現有缺乏抗震能力的房屋和工程設施、設備進行了抗震加固。至一九八五年底,全國共加固了一億九千八百萬平方米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四千六百七十多座重要橋梁和近百座大、中型水庫。三是對主要地震區內的京包、京廣、津浦、隴海等十四條鐵路幹線,華北、華東、中南和西北主要電網的三十一座骨幹電廠,魯寧、秦京等六條主要輸油管線的泵站和機房,省級長途通訊樞紐和國際電台,一百多個有關國計民生的骨幹企業進行了加固。四是加強了地震工程的科學研究,開展了國際地震工程科技合作;我國自行設計、自己製造的模擬地震振動台基本建成,填補了國家的空白;完成了二百一十七項抗震科研成果,及時解決了重點建設項目的抗震技術問題;四十個重點抗震城市正在編制抗震防災規劃;制定了十八項抗震防災工作的規定和十四項抗震設計的標準、規範,使全國的抗震工作初步做到有章可循。

但是,由於解放前遺留的大量舊建築和解放後二十多年的許多新建工程都未進行抗震設防,因此,抗震加固的任務十分艱巨。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需要加固的建築物共六億五千萬平方米,目前只完成了30%。特別是還有一批重要工程,例如鐵路幹線的重要橋梁,重要城市的車站,長江、黃河、淮河等大堤和一批重要水庫,以及大、中城市的重要公共建築等急待加固。

近年來,由於地震活動處於相對平靜期,有些地區和部門的同志滋長了麻痹思想,有的擅自降低抗震標準,不考慮工程的抗震設防,有的削弱了抗震防災工作的領導。最近,有關部門分析,我國地震活動可能進入一個新的活躍期。為此,我們建議:

一、要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對抗震防災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的認識,把抗震防災工作列上各級領導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抗震防災工作。

二、健全抗震管理機構。要注意培養、選拔一批懂專業知識的年輕幹部,充實到各級領導崗位,逐步改變目前技術力量不足的狀態。要注意保持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全國十二個重點抗震地區和有地震中期預報的地區,未設抗震管理機構的,由當地城鄉建設部門配備專人,認真地把抗震工作抓起來。

三、要繼續抓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各設計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抗震設計規範,各級抗震、基建管理部門都要會同地震部門認真審查,嚴格把關。要狠抓抗震的工程質量,把抗震問題作為工程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以確保地震時的安全。同時要按規定修建民用建築的防空地下室,這不僅能解決戰時的防空問題,也有利於建築物的抗震,是減輕地震災害的一項重要措施。

四、要繼續抓好抗震加固工作。要突出重點,對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工礦企業,城市供電、供水、通訊、交通、糧食、醫療設施和重要的公共建築,以及地震時可能造成次生災害的工程要優先安排。對有地震中期預報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區,要指定限期完成加固的項目。要按鑑定、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加固程序辦事,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

五、抓好抗震防災的立法和規劃工作。在「七五」期間,要抓緊擬訂《抗禦地震災害法》等法規。有地震中期預報的城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要抓緊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並組織實施,不斷提高城市的綜合抗震能力。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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