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0〕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 2000年2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文件 |
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決定》(國發〔1999〕26號,以下簡稱《決定》),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國防科工委、國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關總署、民航總局、體育總局、僑辦、中科院、地震局等部門和單位繼續管理其所屬學校外,國務院其他部門和單位原則上不再直接管理學校。為貫徹落實《決定》,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調整方案
(一)普通高等學校(161所)。
將22所普通高等學校劃轉教育部管理(附件一),34所普通高等學校由教育部負責調整(附件二)。5所普通高等學校停止招生,待現有在校學生畢業後即行撤銷原學校建制,改為原主管部門(單位)的非學歷培訓機構(附件五)。97所普通高等學校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並由地方統籌進行必要的布局結構調整(附件四)。3所普通高等學校繼續由原主管部門(單位)管理(附件三)。
(二)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617所)。
29所成人高等學校和5所中等專業學校待現有在校學生畢業生後即行撤銷原學校建制,改為非學歷培訓機構,繼續由原主管部門(單位)管理(附件五)。1所成人高等學校、2所中等專業學校改由其他部門(單位)管理;1所成人高等學校、2所中等專業學校繼續由原主管部門(單位)管理(附件三)。鑑於目前鐵路運輸企業與鐵道部暫不脫鈎,其所屬120所成人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管理體制暫時保持不變(具體名單由教育部另文印發)。6所成人高等學校與普通高等學校合併(附件二)。3所普通高等學校附屬中等專業學校隨普通高等學校劃轉教育部管理(附件一),2所中等專業學校併入普通高等學校(具體名單由教育部另文印發)。55所成人高等學校(附件六)和198所中等專業學校、193所技工學校由部門(單位)管理轉為地方管理(具體名單由教育部另文印發)。
二、實施辦法
(一)普通高等學校。
1.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其國有資產、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管理等均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由部門下屬企事業單位繼續舉辦的學校,人、財、物等管理體制不變,教育業務按照屬地化原則地方教育部門管理。
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的教育事業費,由財政部按照1999年度調整預算數扣除一次性專項後,再上浮15%,作為下劃地方的經費指標;公費醫療經費和房改經費(專項用於補助建立住房公積金),由財政部按照1999年預算執行數,從2000年起劃轉到地方,並由地方財政部門核撥到學校。凡財政部按原中等專業學校戶頭撥款的由中等專業學校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其事業費按1999年撥款額劃轉地方。
學校所需基建投資,原則上按照學校前5年(1995-1999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年平均數,結合建設項目和學校發展的實際情況,由教育部會同原主管部門(單位)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與國家計委協商確定投資基數,繼續由中央支持一段時間後再轉由地方政府負責。同時,由國家計委按建設項目給予上述學校一定額度的一次性專項補助。
2.對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高等學校,教育部要確定「國家管理的專業點」(具體名單由教育部另文印發),以保證某些特殊行業人才培養的需求,調整這些專業點須經教育部批准。
3.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高等學校主要在本地區招生,為本地區培養人才,為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同時可以適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一部分行業特色比較強的專業,尤其是列入「國家管理的專業點」的應面向全國招生;個別行業性很強的特殊學校,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整體面向全國招生為主。
研究生和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劃轉教育部管理的學校,其國有資產、人員編制、勞動工資以及教育事業費、科學事業費、房改經費等均從2000年起劃轉教育部管理。其基建投資按照學校前5年(1995-1999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年平均數,由原主管部門(單位)、教育部、國家計委協商確定投資基數後劃轉教育部。
5.進入「211工程」建設的學校,中央專項資金和由原主管部門(單位)承諾的配套建設資金,按照國家計委批覆的「211工程」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資金渠道和額度,分別由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和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原計劃下達到有關學校。
6.劃轉教育部管理或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醫科類高等學校,其附屬醫院的行政及教學業務管理由教育部門負責,其衛生事業管理體制不變,醫療業務及資金、財務管理仍由衛生部門負責。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醫科類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的衛生事業費指標下劃,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究確定。附屬醫院的事業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劃撥到衛生部門,再由衛生部門核撥到醫院。
7.由教育部負責調整的學校,其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及人、財、物等暫不劃轉或交接;待調整工作結束後,再劃轉交接。
8.各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對原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在專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信息溝通、與企業聯繫、扶持特色專業政策等方面繼續給予指導、關心和支持。
9.1999年的決算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二)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
1.由部門(單位)下屬企事業單位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其人、財、物和基本建設繼續由舉辦單位負責和管理,其教育業務按屬地原則歸口地方教育部門管理。
2.在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中,由財政部撥付教育事業費的學校,按財政部核定的1999年末基數指標劃轉。1999年財政部安排調資經費的學校,另加調資翹尾經費。根據國務院有關精神需要減撥事業費的學校,按減撥後的數字計算。2000年起,上述學校的經費劃轉地方管理。
財政部撥付學校的公費醫療經費、房改經費(專項用於補助建立住房公積金)和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由財政部按照1999年預算執行數,從2000年起劃轉到地方,由地方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3.上述學校原則上在本地區招生,培養本地區所需要的人才,其中個別行業性強的學校和專業可以繼續少量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實行垂直管理的鐵路等行業中由企業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繼續面向全國招生。
三、組織實施和步驟
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在國務院領導下,由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會同學校原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
(一)各有關部門要指定辦事機構或專門人員協助教育部和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共同完成調整任務。要認真細緻地做好有關工作,特別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證學校平穩過渡。
(二)由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及有關部門共同負責完成學校事業費、基建投資等有關資金劃轉或核撥工作。
由教育部牽頭,會同各有關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做好學校的人事、檔案、資產等交接工作。
(三)由審計署會同財政部、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按有關法律、法規對每所學校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確保學校的國有資產不流失。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進度:在2000年1月制定工作方案並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的基礎上,2000年2月中下旬進入實施階段,寒假後所有調整學校按新的管理體制運轉;2000年3月底基本完成資金劃轉或核定工作;2000年7月底基本完成由教育部負責調整的學校的調整工作。
本實施意見中的具體問題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附件:一、劃轉教育部管理的學校名單
二、由教育部負責調整的高等學校名單
三、繼續由原部門(單位)管理和改為由其他部門(單位)舉辦和管理
的學校名單
四、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名單
五、改為部門(單位)培訓中心的學校名單
六、劃轉地方管理的成人高等學校名單
附件一:
一、獨立建制劃轉教育部管理的普通高等學校(22所)
石油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河海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北京廣播學院
中國藥科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電子科技大學 中央美術學院 西南交通大學
中央戲劇學院 西南財經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二、劃轉到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的學院、分校(2所)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
北京郵電大學函授學院
三、隨普通高等學校劃轉到教育部管理的中等專業學校(3所)
北京針灸骨傷學院附屬中等專業學校
重慶建築高等專科學校中專部
上海鐵道大學附屬衛校
附件二:
一、與教育部現有直屬高等學校合併的普通高等學校(13組,22所)
北京醫科大學與北京大學合併
南京鐵道醫學院、南京交通高等專科學校與東南大學合併
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與武漢大學合併
白求恩醫科大學、長春科技大學、長春郵電學院與吉林大學合併
上海醫科大學與復旦大學合併
山東醫科大學與山東大學合併
同濟醫科大學、武漢城市建設學院與華中理工大學合併
武漢汽車工業大學、武漢交通科技大學與武漢工業大學合併
湖南醫科大學、長沙鐵道學院與中南工業大學合併
湖南財經學院與湖南大學合併
重慶建築大學、重慶建築高等專科學校與重慶大學合併
西安醫科大學、陝西財經學院與西安交通大學合併
上海鐵道大學與同濟大學合併
二、相互合併劃轉到教育部管理的普通高等學校(5組,11所)
北京針灸骨傷學院與北京中醫藥大學合併
中國金融學院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併
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與北方交通大學合併
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大學合併
西北建築工程學院、西安工程學院與西安公路交通大學合併
三、與其他部門所屬高等學校合併的普通高等學校(1組,1所)
哈爾濱建築大學與哈爾濱工業大學合併
四、與普通高等學校合併的成人高等學校(5組,6所)
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併入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財政管理幹部學院併入中央財經大學
武漢科技職工大學併入華中理工大學
常州水電機械製造職工大學併入河海大學
電子工業管理幹部學院、北京成人電子工業學校併入北京信息工程學院
附件三:
┌────────┬─────────────────┬───────┐ │原主管部门(单位│ 学校名称 │现主管部门(单│ │) │ │位) │ ├────────┴─────────────────┴───────┤ │一、普通高等学校(3所) │ ├────────┬─────────────────┬───────┤ │交通部 │大连海事大学 │交通部 │ ├────────┼─────────────────┼───────┤ │电力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 │电力公司 │ ├────────┼─────────────────┼───────┤ │煤炭局 │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 │煤矿安全监察局│ ├────────┴─────────────────┴───────┤ │二、成人高等学校(2所) │ ├────────┬─────────────────┬───────┤ │司法部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司法部 │ ├────────┼─────────────────┼───────┤ │铁道部 │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公安部 │ ├────────┴─────────────────┴───────┤ │三、中等专业学校(4所) │ ├────────┬─────────────────┬───────┤ │交通部 │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 │公安部 │ ├────────┼─────────────────┼───────┤ │铁道部 │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 │公安部 │ ├────────┼─────────────────┼───────┤ │林业局 │南京人民警察学校 │林业局 │ ├────────┼─────────────────┼───────┤ │农业部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部 │ └────────┴─────────────────┴───────┘
附件四:
┌─┬────────────────────┬───────┬───┐ │序│ 学校名称 │原主管部门(单│层次 │ │号│ │位) │ │ ├─┴────────────────────┴───────┴───┤ │*北京市(9所,本科8所,专科1所,另有1个分部) │ ├─┬────────────────────┬───────┬───┤ │1 │中国音乐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2 │中国戏曲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3 │北京舞蹈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4 │北京电影学院 │广电总局 │本科 │ ├─┼────────────────────┼───────┼───┤ │5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旅游局 │本科 │ ├─┼────────────────────┼───────┼───┤ │6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7 │北京印刷学院 │新闻出版署 │本科 │ ├─┼────────────────────┼───────┼───┤ │8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石油化工集团公│本科 │ │ │ │司 │ │ ├─┼────────────────────┼───────┼───┤ │9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煤炭局 │专科 │ ├─┼────────────────────┼───────┼───┤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 │ │ ├─┴────────────────────┴───────┴───┤ │天津市(1所,本科1所) │ ├─┬────────────────────┬───────┬───┤ │1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校 │劳动保障部 │本科 │ ├─┴────────────────────┴───────┴───┤ │*河北省(4所,本科2所,专科2所,另有1个分部) │ ├─┬────────────────────┬───────┬───┤ │11│石家庄经济学院 │国土资源部 │本科 │ ├─┼────────────────────┼───────┼───┤ │12│石家庄铁道学院 │铁道部 │本科 │ ├─┼────────────────────┼───────┼───┤ │13│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14│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油天然气集团│专科 │ │ │ │公司 │ │ ├─┼────────────────────┼───────┼───┤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邯郸分部 │水利部 │ │ ├─┴────────────────────┴───────┴───┤ │山西省(2所,本科1所,专科1所) │ ├─┬────────────────────┬───────┬───┤ │15│山西财经大学(原山西财经学院) │供销总社 │本科 │ ├─┼────────────────────┼───────┼───┤ │16│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院 │电力公司 │专科 │ ├─┴────────────────────┴───────┴───┤ │辽宁省(9所,本科8所,专科1所) │ ├─┬────────────────────┬───────┬───┤ │17│沈阳药科大学 │药品监管局 │本科 │ ├─┼────────────────────┼───────┼───┤ │18│东北财经大学 │财政部 │本科 │ ├─┼────────────────────┼───────┼───┤ │19│沈阳农业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20│中国医科大学 │卫生部 │本科 │ ├─┼────────────────────┼───────┼───┤ │2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部 │本科 │ ├─┼────────────────────┼───────┼───┤ │22│大连水产学院 │农业部 │本科 │ ├─┼────────────────────┼───────┼───┤ │23│大连铁道学院 │铁道部 │本科 │ ├─┼────────────────────┼───────┼───┤ │24│抚顺石油学院 │石油化工集团公│本科 │ │ │ │司 │ │ ├─┼────────────────────┼───────┼───┤ │25│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吉林省(4所,本科2所,专科2所) │ ├─┬────────────────────┬───────┬───┤ │26│东北电力学院 │电力公司 │本科 │ ├─┼────────────────────┼───────┼───┤ │27│长春税务学院 │税务总局 │本科 │ ├─┼────────────────────┼───────┼───┤ │28│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29│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黑龙江省(2所,本科1所,专科1所) │ ├─┬────────────────────┬───────┬───┤ │30│大庆石油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本科 │ │ │ │公司 │ │ ├─┼────────────────────┼───────┼───┤ │31│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上海市(10所,本科6所,专科4所) │ ├─┬────────────────────┬───────┬───┤ │32│上海水产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33│上海电力学院 │电力公司 │本科 │ ├─┼────────────────────┼───────┼───┤ │34│上海海运学院 │交通部 │本科 │ ├─┼────────────────────┼───────┼───┤ │35│华东政法学院 │司法部 │本科 │ ├─┼────────────────────┼───────┼───┤ │36│上海音乐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37│上海戏剧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38│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旅游局 │专科 │ ├─┼────────────────────┼───────┼───┤ │39│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药品监管局 │专科 │ ├─┼────────────────────┼───────┼───┤ │40│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新闻出版署 │专科 │ ├─┼────────────────────┼───────┼───┤ │41│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江苏省(11所,本科9所,专科2所) │ ├─┬────────────────────┬───────┬───┤ │42│南京林业大学 │林业局 │本科 │ ├─┼────────────────────┼───────┼───┤ │43│南京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部 │本科 │ ├─┼────────────────────┼───────┼───┤ │44│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 │建设部 │本科 │ ├─┼────────────────────┼───────┼───┤ │45│南通医学院 │交通部 │本科 │ ├─┼────────────────────┼───────┼───┤ │46│南京审计学院 │审计署 │本科 │ ├─┼────────────────────┼───────┼───┤ │47│苏州铁道师范学院 │铁道部 │本科 │ ├─┼────────────────────┼───────┼───┤ │48│南京邮电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49│南京气象学院 │气象局 │本科 │ ├─┼────────────────────┼───────┼───┤ │50│江苏石油化工学院 │石油化工集团公│本科 │ │ │ │司 │ │ ├─┼────────────────────┼───────┼───┤ │51│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52│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浙江省(4所,本科3所,专科1所) │ ├─┬────────────────────┬───────┬───┤ │53│中国计量学院 │质量技监局 │本科 │ ├─┼────────────────────┼───────┼───┤ │54│中国美术学院 │文化部 │本科 │ ├─┼────────────────────┼───────┼───┤ │55│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56│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 │广电总局 │专科 │ ├─┴────────────────────┴───────┴───┤ │安徽省(1所,本科1所) │ ├─┬────────────────────┬───────┬───┤ │57│安徽财贸学院 │供销总社 │本科 │ ├─┴────────────────────┴───────┴───┤ │江西省(3所,本科2所,专科1所) │ ├─┬────────────────────┬───────┬───┤ │58│江西财经大学 │财政部 │本科 │ ├─┼────────────────────┼───────┼───┤ │59│华东交通大学 │铁道部 │本科 │ ├─┼────────────────────┼───────┼───┤ │60│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专科 │ ├─┴────────────────────┴───────┴───┤ │山东省(3所,本科1所,专科2所) │ ├─┬────────────────────┬───────┬───┤ │61│山东财政学院 │财政部 │本科 │ ├─┼────────────────────┼───────┼───┤ │62│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63│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 │专科 │ ├─┴────────────────────┴───────┴───┤ │河南省(3所,本科1所,专科2所) │ ├─┬────────────────────┬───────┬───┤ │6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部 │本科 │ ├─┼────────────────────┼───────┼───┤ │65│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66│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水利部 │专科 │ ├─┴────────────────────┴───────┴───┤ │*湖北省(2所,本科1所,专科1所,另有1校区) │ ├─┬────────────────────┬───────┬───┤ │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校区) │电力公司 │ │ ├─┼────────────────────┼───────┼───┤ │67│江汉石油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本科 │ │ │ │公司 │ │ ├─┼────────────────────┼───────┼───┤ │68│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湖南省(5所,本科4所,专科1所) │ ├─┬────────────────────┬───────┬───┤ │69│长沙电力学院 │电力公司 │本科 │ ├─┼────────────────────┼───────┼───┤ │70│中南林学院 │林业局 │本科 │ ├─┼────────────────────┼───────┼───┤ │71│长沙交通学院 │交通部 │本科 │ ├─┼────────────────────┼───────┼───┤ │72│株洲工学院 │包装总公司 │本科 │ ├─┼────────────────────┼───────┼───┤ │7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民政部 │专科 │ ├─┴────────────────────┴───────┴───┤ │广东省(4所,本科3所,专科1所) │ ├─┬────────────────────┬───────┬───┤ │74│中山医科大学 │卫生部 │本科 │ ├─┼────────────────────┼───────┼───┤ │75│广州中医药大学 │中医药局 │本科 │ ├─┼────────────────────┼───────┼───┤ │76│华南农业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7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人民银行 │专科 │ ├─┴────────────────────┴───────┴───┤ │广西壮族自治区(1所,本科1所) │ ├─┬────────────────────┬───────┬───┤ │78│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海南省(1所,本科1所) │ ├─┬────────────────────┬───────┬───┤ │79│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重庆市(5所,本科4所,专科1所) │ ├─┬────────────────────┬───────┬───┤ │80│西南农业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81│西南政法大学 │司法部 │本科 │ ├─┼────────────────────┼───────┼───┤ │82│重庆交通学院 │交通部 │本科 │ ├─┼────────────────────┼───────┼───┤ │83│重庆邮电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8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四川省(4所,本科4所) │ ├─┬────────────────────┬───────┬───┤ │85│华西医科大学 │卫生部 │本科 │ ├─┼────────────────────┼───────┼───┤ │86│成都理工学院 │国土资源部 │本科 │ ├─┼────────────────────┼───────┼───┤ │87│成都气象学院 │气象局 │本科 │ ├─┼────────────────────┼───────┼───┤ │88│西南石油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本科 │ │ │ │公司 │ │ ├─┴────────────────────┴───────┴───┤ │云南省(1所,本科1所) │ ├─┬────────────────────┬───────┬───┤ │89│西南林学院 │林业局 │本科 │ ├─┴────────────────────┴───────┴───┤ │陕西省(5所,本科4所,专科1所) │ ├─┬────────────────────┬───────┬───┤ │90│西安石油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本科 │ │ │ │公司 │ │ ├─┼────────────────────┼───────┼───┤ │91│西安统计学院 │统计局 │本科 │ ├─┼────────────────────┼───────┼───┤ │92│西北政法学院 │司法部 │本科 │ ├─┼────────────────────┼───────┼───┤ │93│西安邮电学院 │信息产业部 │本科 │ ├─┼────────────────────┼───────┼───┤ │94│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电力公司 │专科 │ ├─┴────────────────────┴───────┴───┤ │甘肃省(1所,本科1所) │ ├─┬────────────────────┬───────┬───┤ │95│兰州铁道学院 │铁道部 │本科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所,本科2所) │ ├─┬────────────────────┬───────┬───┤ │96│石河子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97│塔里木农垦大学 │农业部 │本科 │ └─┴────────────────────┴───────┴───┘
註:1、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含有分校、分部。
2、現列為由教育部負責調整的學校,有可能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
方管理為主。
附件五:
┌─┬────────────────┬────────┬──┬───┐ │序│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单位)│层次│所在地│ │号│ │ │ │ │ ├─┴────────────────┴────────┴──┴───┤ │一、改为培训中心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5所) │ ├─┬────────────────┬────────┬──┬───┤ │1 │中国新闻学院 │新华社 │本科│北京市│ ├─┼────────────────┼────────┼──┼───┤ │2 │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局 │专科│河北省│ ├─┼────────────────┼────────┼──┼───┤ │3 │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银行 │专科│黑龙江│ │ │ │ │ │省 │ ├─┼────────────────┼────────┼──┼───┤ │4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专科│山东省│ ├─┼────────────────┼────────┼──┼───┤ │5 │新疆石油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本科│新疆维│ │ │ │司 │ │吾尔自│ │ │ │ │ │治区 │ ├─┴────────────────┴────────┴──┴───┤ │二、改为培训中心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29所) │ ├─┬────────────────┬────────┬──┬───┤ │1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文化部 │成人│北京市│ ├─┼────────────────┼────────┼──┼───┤ │2 │中国交响乐团社会音乐学院 │文化部 │成人│北京市│ ├─┼────────────────┼────────┼──┼───┤ │3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干部学院 │外经贸部 │成人│北京市│ ├─┼────────────────┼────────┼──┼───┤ │4 │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 │成人│北京市│ ├─┼────────────────┼────────┼──┼───┤ │5 │北京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 │成人│北京市│ ├─┼────────────────┼────────┼──┼───┤ │6 │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 │林业部 │成人│北京市│ ├─┼────────────────┼────────┼──┼───┤ │7 │北京电力管理干部学院 │电力公司 │成人│北京市│ ├─┼────────────────┼────────┼──┼───┤ │8 │邮电部管理干部学院 │信息产业部 │成人│北京市│ ├─┼────────────────┼────────┼──┼───┤ │9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北京市│ ├─┼────────────────┼────────┼──┼───┤ │10│北京铁道部管理干部学院 │铁道部 │成人│北京市│ ├─┼────────────────┼────────┼──┼───┤ │11│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民政部 │成人│北京市│ ├─┼────────────────┼────────┼──┼───┤ │12│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供销总社 │成人│北京市│ ├─┼────────────────┼────────┼──┼───┤ │13│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旅游局 │成人│天津市│ ├─┼────────────────┼────────┼──┼───┤ │14│天津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天津市│ ├─┼────────────────┼────────┼──┼───┤ │15│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农业银行 │成人│天津市│ ├─┼────────────────┼────────┼──┼───┤ │16│中国工商银行长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商银行 │成人│吉林省│ ├─┼────────────────┼────────┼──┼───┤ │17│中国农业银行长春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银行 │成人│吉林省│ ├─┼────────────────┼────────┼──┼───┤ │18│高桥石油化工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上海市│ ├─┼────────────────┼────────┼──┼───┤ │19│上海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上海市│ ├─┼────────────────┼────────┼──┼───┤ │20│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商银行 │成人│浙江省│ ├─┼────────────────┼────────┼──┼───┤ │21│安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安徽省│ ├─┼────────────────┼────────┼──┼───┤ │22│胜利油田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山东省│ ├─┼────────────────┼────────┼──┼───┤ │23│胜利油田教育学院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山东省│ ├─┼────────────────┼────────┼──┼───┤ │24│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人民银行 │成人│河南省│ ├─┼────────────────┼────────┼──┼───┤ │25│河南石油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河南省│ ├─┼────────────────┼────────┼──┼───┤ │26│荆门炼油厂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湖北省│ ├─┼────────────────┼────────┼──┼───┤ │27│江汉石油管理局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成人│湖北省│ ├─┼────────────────┼────────┼──┼───┤ │28│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银行 │成人│湖北省│ ├─┼────────────────┼────────┼──┼───┤ │29│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再保险公司 │成人│湖南省│ ├─┴────────────────┴────────┴──┴───┤ │三、改为培训中心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5所) │ ├─┬────────────────┬────────┬──┬───┤ │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中等专业学校 │烟草局 │中专│河南省│ ├─┼────────────────┼────────┼──┼───┤ │2 │胜利油田师范学校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专│山东省│ ├─┼────────────────┼────────┼──┼───┤ │3 │中国假肢矫形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民政部 │中专│北京市│ ├─┼────────────────┼────────┼──┼───┤ │4 │北京铁路体育运动学校 │铁道部 │中专│北京市│ ├─┼────────────────┼────────┼──┼───┤ │5 │常州财经学校 │建设银行 │中专│江苏省│ └─┴────────────────┴────────┴──┴───┘
附件六:
┌─┬─────────────────────┬──────────┐ │序│ 学校名称 │原主管部门(单位) │ │号│ │ │ ├─┴─────────────────────┴──────────┤ │北京市(3所) │ ├─┬─────────────────────┬──────────┤ │1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2 │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 │水利部 │ ├─┼─────────────────────┼──────────┤ │3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 │交通部 │ ├─┴─────────────────────┴──────────┤ │*天津市(2所,另有1个校区) │ ├─┬─────────────────────┬──────────┤ │4 │天津物资管理干部学院 │铁道部 │ ├─┼─────────────────────┼──────────┤ │5 │大港石油管理局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天津) │电力公司 │ │ │(天津电力技工学校、天津电力职工中专) │ │ ├─┴─────────────────────┴──────────┤ │*河北省(6所,另有1个校区) │ ├─┬─────────────────────┬──────────┤ │6 │华北石油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7 │石油物探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8 │农业部乡镇企业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 │ ├─┼─────────────────────┼──────────┤ │9 │管道局职工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10│秦皇岛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环保总局 │ ├─┼─────────────────────┼──────────┤ │11│华北石油教育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河北) │电力公司 │ ├─┴─────────────────────┴──────────┤ │*山西省(1所,另有1个校区) │ ├─┬─────────────────────┬──────────┤ │12│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广电总局 │ ├─┼─────────────────────┼──────────┤ │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山西) │电力公司 │ ├─┴─────────────────────┴──────────┤ │辽宁省(4所) │ ├─┬─────────────────────┬──────────┤ │13│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14│锦州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15│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 │人民银行 │ ├─┼─────────────────────┼──────────┤ │16│东北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东北电力职工中专) │ │ ├─┴─────────────────────┴──────────┤ │吉林省(1所) │ ├─┬─────────────────────┬──────────┤ │17│吉林电力职工大学 │ 电力公司 │ ├─┴─────────────────────┴──────────┤ │黑龙江省(5所) │ ├─┬─────────────────────┬──────────┤ │18│大庆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19│大庆职工医学院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20│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21│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22│黑龙江省邮电职工大学 │信息产业部 │ ├─┴─────────────────────┴──────────┤ │上海市(3所) │ ├─┬─────────────────────┬──────────┤ │23│中国海运职工大学 │交通部 │ ├─┼─────────────────────┼──────────┤ │24│上海电业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25│上海市邮电职工大学 │信息产业部 │ ├─┴─────────────────────┴──────────┤ │江苏省(2所) │ ├─┬─────────────────────┬──────────┤ │26│江苏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27│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国家计生委 │ ├─┴─────────────────────┴──────────┤ │浙江省(3所) │ ├─┬─────────────────────┬──────────┤ │28│富春江水电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29│浙江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杭州电力学校、杭州电力职工中专) │ │ ├─┼─────────────────────┼──────────┤ │30│浙江省邮电职工大学 │信息产业部 │ ├─┴─────────────────────┴──────────┤ │安徽省(2所) │ ├─┬─────────────────────┬──────────┤ │31│安徽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32│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 │国土资源部 │ ├─┴─────────────────────┴──────────┤ │福建省(1所) │ ├─┬─────────────────────┬──────────┤ │33│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人民银行 │ ├─┴─────────────────────┴──────────┤ │江西省(1所) │ ├─┬─────────────────────┬──────────┤ │34│江西金融职工大学 │人民银行 │ ├─┴─────────────────────┴──────────┤ │山东省(2所) │ ├─┬─────────────────────┬──────────┤ │35│山东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36│青岛远洋船员学院 │交通部 │ ├─┴─────────────────────┴──────────┤ │*河南省(有1个校区) │ ├─┬─────────────────────┬──────────┤ │ │华中电业联合职工大学(郑州) │电力公司 │ ├─┴─────────────────────┴──────────┤ │湖北省(6所) │ ├─┬─────────────────────┬──────────┤ │37│长江职工大学 │水利部 │ │ │(含长江水利水电学校) │ │ ├─┼─────────────────────┼──────────┤ │38│丹江口工程管理局职工大学 │水利部 │ │ │(含丹江口水利职工中专) │ │ ├─┼─────────────────────┼──────────┤ │39│华中电业联合职工大学(武汉) │电力公司 │ ├─┼─────────────────────┼──────────┤ │40│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 │交通部 │ ├─┼─────────────────────┼──────────┤ │41│中国长江航运集团职工大学 │交通部 │ ├─┼─────────────────────┼──────────┤ │42│长江葛洲坝工程局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葛洲坝水电学校、葛洲坝水电技工学校、葛洲│ │ │ │坝水电职工中专) │ │ ├─┴─────────────────────┴──────────┤ │湖南省(2所) │ ├─┬─────────────────────┬──────────┤ │43│铁道部工业职工大学 │铁道部 │ ├─┼─────────────────────┼──────────┤ │44│衡阳工业职工大学 │国土资源部 │ ├─┴─────────────────────┴──────────┤ │广东省(1所) │ ├─┬─────────────────────┬──────────┤ │45│茂名石油工业公司职工大学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重庆市(1所) │ ├─┬─────────────────────┬──────────┤ │46│重庆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重庆电力技工学校) │ │ ├─┴─────────────────────┴──────────┤ │四川省(3所) │ ├─┬─────────────────────┬──────────┤ │47│成都水利水电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48│成都电力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49│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 │*贵州省(1个校区) │ ├─┬─────────────────────┬──────────┤ │ │南方电力职工大学(贵州) │电力公司 │ │ │(云南电力职工中专) │ │ ├─┴─────────────────────┴──────────┤ │云南省(1所) │ ├─┬─────────────────────┬──────────┤ │50│南方电力职工大学(昆明) │电力公司 │ │ │(云南电力职工中专) │ │ ├─┴─────────────────────┴──────────┤ │陕西省(3所) │ ├─┬─────────────────────┬──────────┤ │51│西北电业职工大学 │电力公司 │ ├─┼─────────────────────┼──────────┤ │52│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铁道部 │ ├─┼─────────────────────┼──────────┤ │53│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甘肃省(1所) │ ├─┬─────────────────────┬──────────┤ │54│兰州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铁道部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所) │ ├─┬─────────────────────┬──────────┤ │55│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註: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含有分校、分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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