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梓木戛煤礦「8·6」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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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梓木戛煤礦「8·6」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報
安委辦〔2018〕23號
2018年8月10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煤礦安監局網站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

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梓木戛煤礦

「8·6」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報

安委辦〔2018〕23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2018年8月6日,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梓木戛煤礦發生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傷。

該礦核定生產能力30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證照均在有效期內。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110102切眼掘進工作面違規採用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方案制定有缺陷、現場落實有差距,導致煤層突出危險性沒有消除,作業過程中擾動煤體,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該礦1#煤層為突出煤層,開採範圍內煤層堅固性係數為0.2299,採取施工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一十條中「煤層堅固性係數小於0.3的煤層,不得將施工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規定。二是該礦沒有按照礦井編制的工作面防突設計布置巷幫鑽場施工順層鑽孔連續抽放瓦斯,僅在掘進迎頭布孔抽放,達不到瓦斯治理效果。三是瓦斯抽采系統未按評價單元要求安裝瓦斯抽采計量裝置,無法統計單元瓦斯抽采量,瓦斯抽采效果評價結果不可靠。四是採掘接續嚴重失調,事故前井下布置7個掘進工作面,沒有回採工作面。五是110102切眼掘進工作面防突區域驗證測點沒有結合本煤層順層抽采鑽孔布置情況進行確定,造成驗證結果不可靠。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安全責任,強化防範措施,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決防範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煤礦安全始終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礦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複雜性、長期性和反覆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堅決糾正重生產、輕安全的傾向,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放鬆管理的思想,始終把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首要任務、第一目標,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做到抓大系統、治大災害、控大風險、查大隱患、防大事故。煤礦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現場,以更加務實的精神,更加嚴厲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實把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抓細、抓實、抓好,確保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健全防突機構,落實防突責任,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基礎工作。要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切實做到抽采達標,不掘突出頭、不採突出面。煤層群開採,具備保護層開採條件的,必須優先選取無突出危險或者突出危險性程度較小的煤層進行開採。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突出煤層,不得將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一是新建礦井的突出煤層。二是歷史上發生過突出強度大於500t/次的。三是開採範圍內煤層堅固性係數小於0.3的;或者煤層堅固性係數為0.3~0.5,且埋深大於500m的;或者煤層堅固性係數為0.5~0.8,且埋深大於600m的;或者煤層埋深大於700m的;或者煤巷條帶位於開採應力集中區的。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大煤與瓦斯突出方面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有效防範和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8〕13號),對未按規定進行突出危險性鑑定的,要一律認定為突出礦井;對區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突出危險性的煤層,要一律停產整頓,禁止掘進和回採作業;對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立即依法停產、關閉退出;對抽掘采不平衡、「剃頭」下山開採和瓦斯抽采不達標、違規布置採掘工作面的,要一律依法責令立即停止生產,並嚴格處罰。

三、持續深化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礦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進一步深化依法打擊和重點整治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8〕16號),緊盯煤礦採掘失調組織生產、主要生產系統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主體責任不落實、蓄意違法違規生產建設、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組織施工、列入當年化解過剩產能退出計劃煤礦未停產等8個方面的問題,組織開展好煤礦系統性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活動。煤礦企業要按照8個方面內容開展安全風險分析研判,開展好隱患自檢自改工作。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會同省級煤礦安監局,集中開展一次煤礦系統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形成本地區《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研判報告》,8月底前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煤礦安監局。省級煤礦安監局要在9月底前對轄區所有產煤市、縣開展至少1次督查,並將督查情況通報地方政府。

四、切實加大煤礦事故的查處和懲戒力度。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和「四不放過」要求,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要嚴格落實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安監總辦〔2017〕49號)等有關規定,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等情況的,一律納入聯合懲戒「黑名單」。要嚴格執行事故通報、約談、分析和跟蹤督導「四項制度」,着力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全力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請將本通報精神迅速傳達至轄區內各產煤市(地)、縣級人民政府和所有煤礦企業,並切實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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