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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西南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報告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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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西南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報告的批覆
國函〔1985〕105號
1985年7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對西南四省區五方

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報告的批覆

國函〔1985〕105號

四川、雲南、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人民政府:

  廖伯康同志《關於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情況報告》和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議《關於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情況和幾個問題的報告》收悉。現對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問題批覆如下:

(一)西南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第二次會議的指導思想和提出的「自力更生、多方聯合、國家支持、共謀振興」的方針是正確的,會議開得是好的。今後應繼續在《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指引下,結合西南地區的實際情況,不斷創新,不斷總結新經驗。

(二)四省區五方經濟協調會議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進行協調,是一種跨省區、開放式、鬆散型的組織形式,這種形式有利於按照經濟規律辦事,是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一種嘗試。今後應在國家計劃指導下,根據西南地區的特點和實際可能,更有成效地開展橫向經濟聯繫和經濟技術協作。

(三)開展川、滇、黔、桂地區的國土資源綜合考察和發展戰略研究,是開發大西南的一項很重要的前期準備工作,同意在「七五」科技經費中給予適當補助。請中國科學院牽頭組織好這項工作,地方要積極配合,扎紮實實地做好重大建設項目的綜合論證工作。

(四)改善西南地區公路是必要的。希望你們各方積極籌集社會閒散資金,大力組織群眾同心協力,把省際間的斷頭路修通,為西南的經濟發展創造條件。對於重要的國防公路和主要幹線公路以及大型橋梁的建設,請交通部根據可能給予支待。

(五)關於在四省區五方建立「內陸資源開發區」和「內陸經濟開放試點區」的問題,可放後考慮。

(六)四省區五方協商一致的一批急需的交通、能源、冶金、建材、化工等重點建設項目,請國家計委和有關部門在擬定「七五」計劃時,凡有條件的,要儘可能給予支持,列入國家計劃。

(七)關於放寬政策、對少數民族地區進行重點扶持問題,請國家民委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各地方要積極配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

         國 務 院

          一九八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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