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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煤炭工業若干政策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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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煤炭工業若干政策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4〕126號
1984年9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煤炭工業

若干政策問題的請示的通知

國發〔1984〕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經委、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煤炭工業若干政策問題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煤炭部對統配煤礦實行總承包,是我國煤炭行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適應統配煤礦總承包的需要,必須調整部分骨幹統配煤礦管理體制,把統配煤礦維簡費改為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對部分煤礦城鎮建設費用由財政給予適當補貼。這樣做有利於加快煤炭工業的技術改造,促進煤炭工業的發展。望各地區、各部門大力支持,密切協作,及時解決執行中的問題。

煤炭部要進一步改革管理辦法,簡政放權,逐步實現政企分開。要擴大基層企業的自主權,煤炭部的派出機構要短小精悍,精兵簡政,主要是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以減少中間管理環節。要重視多種經營,發展聯合經營,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國務院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          


關於調整煤炭工業若干政策問題的請示

國務院:

為了進一步促進煤炭工業的發展,由煤炭部實行統配煤礦總承包,相應地對部分骨幹統配煤礦管理體制、統配煤礦提取維簡費和部分煤礦城鎮建設費用的政策,亟需進行一些必要的調整和改革。

一、關於將部分骨幹統配煤礦劃歸煤炭部直屬問題。

目前,全國有統配煤礦九十個,其中東北三省和內蒙古東部地區、安徽、貴州、四川以及原上海所屬的大屯等三十二個統配煤礦已劃歸煤炭部直屬企業,這些單位的人、財、物和產、供、銷均由煤炭部統一管理。其餘五十八個統配局(礦)實行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管理,財務、幹部、勞動人事由地方管;生產指標由地方提出,煤炭部平衡;基建計劃、投資、物資供應、產品調撥由部下達和安排;國家下達的生產計劃和地方下達的財務計劃互不銜接。這種管理體制不利於煤炭生產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煤炭生產建設往往需要根據資源狀況,打破行政區劃,統一規劃,合理開發,聯合經營;一些骨幹統配煤礦外調煤炭多,主要保證全國電力、鐵路、鋼鐵和化工等重點行業和缺煤地區的需要,外調量越來越大,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要影響。

現行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既抓統配煤礦,又抓地方煤礦,儘管作了很大努力,但困難很多,實際上難以兩面兼顧,不利於發揮兩個積極性。從東北、內蒙古東部所屬統配煤礦劃歸煤炭部管理的實踐經驗看,打破行政區劃,實行統一規劃,能夠使資源得到合理開發,能夠加快重點建設,產量有較大幅度增加,而且有利於在國家統一計劃下組織煤炭的調運工作,效果是好的。

鑑於上述情況,我們建議,從一九八四年開始,將外調煤炭量大,對國民經濟起重要作用的山西、山東、河北、河南、陝西等五省的二十九個骨幹統配煤礦和相應的煤炭工業廳(總公司)、基建局(指揮部、公司)、省煤田地質公司、煤礦設備製造廠及設計、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株洲洗煤廠劃歸煤炭部直屬(見附件)。這樣,煤炭部直屬煤礦的產量占全國煤炭產量的比重將由19%上升到45%,煤炭淨調出量由13%上升到86%。這一管理體制的調整,將有利於促進煤炭工業和國民經濟的發展。

煤礦管理體制調整後,超計劃生產的煤炭由企業自銷,凡是已經批准試行超過核定能力實行加價辦法的統配煤礦,繼續按照一九八三年國家計委、國家經委、財政部《關於部分統配煤礦試行超產加價的通知》(計燃〔1983〕26號)規定執行,以調動企業增產煤炭的積極性。

這項調整工作劃轉時間,以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為界,財務劃轉基數按一九八三年末實際交庫、退庫數為準,有關交接手續抓緊在一九八四年十月底以前辦完。

煤礦管理體制調整以後,建議煤炭部通過簡政放權和擴大企業自主權,逐步實現政企分開。要把權力下放給礦務局。煤炭部派出機構和已經建立的地區性煤炭工業公司,機構要小,人員要少,主要是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象大同、開灤、平頂山等大型礦務局,可以採取由煤炭部直接管理的辦法,減少中間管理環節。礦務局要重視多種經營(比如辦電、辦建材、辦煤氣等),發展聯合經營(比如大礦與附近地方小礦聯營等),提高煤礦的經濟效益。

二、關於將煤礦提取維簡費的辦法改為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問題。

目前,統配煤礦和重點煤礦進行礦井開拓延深、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等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資金,是按噸煤六元的標準解決的。其中,由煤炭成本中開支二元七角五分,財政補貼七角五分,國家經委更改資金撥款五角和用戶負擔二元。這種辦法對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起了一定促進作用。但與煤礦企業占用的固定資產不掛鉤,尤其今後隨着煤礦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設備占用數量越來越多,如果再按產量提取維簡費,不利於企業技術進步,提高設備利用率和設備完好率,不利於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經濟核算。同時,噸煤維簡費來自四個方面,不能如實反映煤礦生產成本高低和企業經營的好壞。

為了加強煤礦固定資產的管理,促進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不斷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煤礦經濟效益,發展煤炭生產,我們意見對國家統配和重點煤礦由目前按噸煤提取維簡費的辦法,改為按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辦法。建議煤炭部根據財政部制定的《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和《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表》,結合煤礦企業實際情況,提出煤炭行業分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提取辦法,報經財政部批准後,從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國家統配和重點煤礦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後,原向用戶按每噸煤二元收取的維簡費,仍由煤炭部收取,用以解決礦井的開拓延深工程支出(噸煤一元五角)和生產環節改造補助(噸煤五角)。

考慮到統配煤礦當前維持簡單再生產的實際困難,對由折舊基金和維簡費中徵收的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從一九八四年起如數返回,以利於煤礦的技術改造,促進煤炭生產發展。

三、關於扶持虧損煤礦城鎮建設問題。

目前,黑龍江、山東、河南、陝西等省有二十三個以煤炭生產為主的城鎮,按國家規定,五十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可以從工商企業上繳財政的利潤中提取5%的資金用於城市建設。由於煤礦年年虧損,不能提取城市建設基金。財政部對少數城市補貼了城鎮建設費用,但市政建設資金仍然不足。因此,城鎮供水、住宅、學校、交通、文娛設施、商業網點和環境保護等市政設施,多年來積累了大量欠帳,城鎮設施之差,與煤礦工人辛勤勞動,創造大量社會財富已很不相稱。煤礦所在小城鎮的市政設施更差,連蔬菜、副食品都要到外地或自由市場購買,隨着煤礦生產的發展,煤礦城鎮市政建設跟不上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這種狀況,亟待改善。但考慮到國家財政困難,目前除了二十三個煤礦城鎮中財政已經給予補貼的十二個城鎮外,對劃歸直屬的新汶、兗州、鶴壁、韓城、七台河、大雁、扎賚諾爾等城鎮也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數額由財政部核定。待利改稅第二步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後,再按新辦法執行。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各地區貫徹執行。


附件:劃歸煤炭部統一管理的重點煤炭企事業單位名單

國家經濟委員會              

國家計劃委員會              

財  政  部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劃歸煤炭部統一管理的重點煤炭企事業單位名單


一、統配煤礦(29個)

河北省:開灤礦務局、峰峰礦務局、邢臺礦務局、邯鄲礦務局、井陘礦務局、興隆煤礦、下花園煤礦。

山西省:大同礦務局、陽泉礦務局、西山礦務局、汾西礦務局、潞安礦務局、軒崗礦務局、晉城礦務局。

山東省:淄博礦務局、新汶礦務局、棗莊礦務局、肥城礦務局、兗州礦務局、坊子煤礦、龍口礦區指揮部。

河南省:焦作礦務局、平頂山礦務局、鶴壁礦務局、義馬礦務局。

陝西省:銅川礦務局、蒲白礦務局、澄合礦務局、韓城礦務局。

二、基建施工企業(4個)

山西省煤炭基建公司

山東省兗州煤炭基建公司

河南省煤炭基建公司

陝西省銅川煤炭基建公司

三、地質勘探單位(3個)

河北省煤田地質公司

山西省煤田地質公司

山東省煤田地質公司

四、重點煤機廠(8個)

河北省:張家口煤機廠、石家莊煤機廠、峰峰金屬支架廠

山東省:兗州煤機廠

河南省:鄭州煤機廠

陝西省:西安煤機廠、西安煤礦儀表廠、渭南煤礦專用設備廠

五、重點洗煤廠(1個)

湖南省株洲洗煤廠

六、省煤炭工業廳(總公司)(5個)

河北省煤炭工業廳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

山東省煤炭工業總公司

河南省煤炭工業廳

陝西省煤炭工業廳

以及上述煤炭工業廳(總公司)直屬的主要為統配礦服務的基建、設計、科研、教育等企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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