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五個部門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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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五個部門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方案的通知
國發〔1986〕40號
1986年3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五個部門關於

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

方案的通知

 
國發〔1986〕40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委、國家經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鐵道部《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的方案》,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是我國交通運輸業的骨幹。近年來,鐵路運輸工作有很大發展,但目前仍然是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與經濟發展的需要很不適應。鐵路部門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鐵路本身缺乏自我改造、自我發展的活力,鐵路建設的發展與鐵路經營的成果不掛鉤。為解決這一問題,鐵路要以經濟承包責任制為中心,全面改革經營管理制度,充分發揮鐵路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以自身多創的積累,加快鐵路建設和技術改造的步伐。

  鐵路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是一項重要改革。鐵路部門要加強全局觀念,把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放在第一位,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多做貢獻。鐵路的基本建設要按照國家計劃進行,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程序辦事。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接受國家的財政監督。

  鐵道部的承包方案是積極的,有潛力的,但要實現這個方案、需要作很大努力。鐵道部應精打細算,節約投資,改進經營,擴大運量,要堅持改革創新,增強企業活力,努力完成各項承包任務。各有關部門和各地區要對鐵路承包和鐵路建設的發展給予積極支持。

 

                              國 務 院

                          一九八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

承 包 責 任 制的 方 案

  

「七五」期間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極為重要的時期,也是鐵路發展的關鍵時期。為了在「七五」期間使鐵路建設有較快的發展,建議對鐵道部在經濟管理體制上進行改革,實行投入產出、以路建路經濟承包責任制。從一九八六年開始實行,一包五年不變。

   鐵路實行經濟承包的基本點,是使鐵路的改造和發展同自身的經濟效益緊密掛鉤,以增強鐵路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活力。這是一項重大的改革,必將充分調動鐵路三百萬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推動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的全面改革。鐵路從上到下層層實行經濟承包,將使鐵路從單純生產型轉向生產經營開拓型,從爭投資要項目轉向從「包」字中找出路,精打細算過日子。鐵路將以自身多創的經濟收入,加快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步伐,使鐵路建設進入良性循環,更好地適應國家和人民對鐵路運輸的迫切需要。

   具體承包方案如下:

   一、承包內容

   (一)包運輸任務

   「七五」期間,共完成客運量六十四億人次(指導性指標),每年平均增加五千八百萬人次,比「六五」期間每年平均增加四千萬人次,增長百分之四十五。一九九○年達到十四億人次。共完成貨運量七十一億噸,每年平均增加五千五百萬噸,比「六五」期間每年平均增加三千八百萬噸,增長百分之七十一。一九九○年達到十六億噸。共完成煤炭運量二十九億五千萬噸,每年平均增加二千六百萬噸。其中晉煤外運量(包括寧夏、內蒙、陝西經京包線的外運量)八億五千萬噸。

   鐵路要保證國家計劃內物資的運輸,對重要物資要按國家經委的協調,組織好日常運輸。

   (二)包機車車輛生產任務

   「七五」期間,鐵路各工廠共生產機車五千台(電力機車八百三十台,內燃機車二千二百六十台,蒸汽機車一千九百一十台),貨車十一萬六千輛,客車一萬零八百六十輛。

   (三)包鐵路建設規模和形成運輸能力

   「七五」鐵路建設規模,按國家下達的計劃承包。初步安排的方案是:建成複線二千六百八十七公里,電氣化鐵路三千六百六十公里,建設新線三千八百零九公里(包括合資鐵路,不包括地方鐵路)。

   一九九○年形成運輸能力:鐵路客運能力達到十六億人次;鐵路貨運能力達到十七億噸;晉煤外運能力達到二億三千萬噸;京瀋和京通線出關貨運能力六千萬噸,其中煤運三千萬噸;去華東的津浦、隴海和新(鄉)菏(澤)三條鐵路貨運能力一億噸,其中煤運六千六百萬噸;去兩湖、兩廣的京廣和焦枝線貨運能力八千至八千五百萬噸,其中煤運六千萬噸;黑龍江東部濱綏、綏佳線外運能力七千五百至八千萬噸,其中煤運能力五千萬噸。

   鐵道部對鐵路建設要按照國家計劃和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管理的規定進行。項目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按國家規定報批,對鐵路建設的設計、施工應進行大的改革,分項實行招標承包,努力降低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

   (四)包基本建設投資和機車車輛購置費

   根據國家計委安排,「七五」期間鐵道部基本建設投資為三百三十二億六千五百萬元(其中十五億元在執行中追加)。機車車輛購置費為一百億元。共計四百三十二億六千五百萬元。按照國家計委下達的「七五」期間機車、車輛生產計劃及已簽訂協議的進口數量,機車車輛購置費安排一百億元是不夠的,鐵道部可在承包後增加的收入中優先解決。

   地方鐵路建設由鐵道部商國家計委統籌安排,按五年共補助二億元掌握。

   (五)繳納稅款

   「七五」期間鐵路的城建稅,工業和供銷企業的增值稅(或營業稅、產品稅),按現行規定繳納。運輸企業的營業稅,按百分之五的稅率繳納。今後新增稅種准予免繳或從應繳營業稅中扣除。

   所得稅和稅後利潤留給鐵道部使用。

   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按一九八五年的基數上繳財政,增長部分留用,財政部每年補助鐵道部一定數額的資金。

   (六)為了充分調動鐵路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更好地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更多地完成運輸生產任務,從一九八六年起,鐵路運輸部門實行換算噸公里工資含量包幹(鐵路施工部門暫按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包幹,鐵路工業部門另議)。具體實施辦法由鐵道部商有關部門擬訂,報國務院審批。

   (七)鐵道部承包後要按照國家規定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送計劃、統計和財務報表,列收列支,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接受國家的財政監督。

   二、鐵道部承包後,實行以下幾項政策和規定:

   (一)鐵道部生產建設所需的統配物資,根據國家批准的年度計劃,按國家物資分配的規定和範圍,由國家物資局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分配和供應。

   (二)鐵路所需的高教事業費、科研三項費用等專項基金,仍按現行辦法撥給。利用外資的額度和進口設備、零配件需要的外匯額度仍由國家分配,所需人民幣由鐵道部負擔,外資貸款付息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對於「六五」期間的銀行貸款,屬於「撥改貸」部分全部豁免本息;銀行信貸部分適當推遲還本期,並調減利率;原由財政貼息的機車車輛貸款仍按現行規定不變。「七五」期間煤代油資金和銀行信貸,按國家計劃安排。國內銀行信貸(包括中短期信貸二十二億八千萬元,機車車輛貸款一百億元)還款期十年,頭五年不還本只付息,並給予優惠利率。

   (四)目前鐵路運價偏低,不僅影響鐵路自身建設的活力,而且影響運輸結構的合理調整。建議將鐵路調整運價納入「七五」價格調整規劃。在調整鐵路運價時,要考慮適當給鐵道部以照顧。

   對合資建設的鐵路實行地方運價。有虧損的新線,經批准後,實行特殊運價(不高於當地公路運價的百分之五十)。

   (五)鐵路設備陳舊落後,失修嚴重,已影響運輸效率與行車安全。目前鐵路固定資產折舊率太低,亟需提高。「七五」期間鐵路基本折舊率和大修折舊率從百分之三點五提高到百分之四。

 

                              國  家 計 委

                              國  家 經 委

                             財  政  部

                              中國人民銀行

                               鐵  道  部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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