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地質部關於切實保障野外地質工作條件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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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地質部關於切實保障野外地質工作條件的報告
國發〔1980〕82號
1980年3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地質部關於

切實保障野外地質工作條件的報告

國發〔1980〕82號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革命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地質部《關於切實保障野外地質工作條件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認真研究執行。

廣大地質工作者常年戰鬥在野外,工作十分辛苦,是非常光榮的。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人民群眾都應熱情關懷他們的生活,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困難和問題。農村社隊和社員,對地質隊因工作需要而占用土地、砍伐樹木和使用道路等,不得任意高價索賠,也不得強攬包工。要堅決制止哄搶、盜竊、破壞設備等類事件的發生,以保證地質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各地質隊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業務技術建設。要嚴守革命紀律和社會主義法制,主動搞好工農團結;切實搞好各項管理工作,防止物資丟失被盜;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和勘探效率,為國家尋找出更多的礦藏。

地質部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在石油、煤炭、冶金、建材等部門的野外地質勘探中也有類似的情況,他們所提的解決意見,各有關部門可參照執行。

國務院                   


一九八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關於切實保障野外地質工作條件的報告

國務院:

地質工作是為四個現代化建設調查地質情況、探尋礦產資源的工作,地質隊常年流動分散在野外作業,工作和生活條件很艱苦,處處需要依靠當地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支援和配合。

建國以來,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地質工作十分關懷,及時地為地質隊伍提供施工場地,組織大量勞力承包地質隊的搬遷運輸、修路平地、挖探槽探井等項任務,發動廣大群眾上山找礦報礦,提供了許多礦點和找礦線索,為發展我國地質事業作出了很大貢獻。同時,還為地質隊提供臨時住房、供應主副食和日用必需品、安排職工子女就地入學,為職工生活提供了方便,鼓舞了廣大地質職工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地質隊伍和當地社隊密切配合、互相支援,關係一直是比較好的。

但是,由於林彪、「四人幫」的干擾,黨的優良傳統和社會主義法制遭受了嚴重破壞,工農團結受到損害。除一些地質隊本身管理混亂、紀律鬆弛,隨意侵犯群眾利益,需要進行整頓外,在農村方面,也出現了一些極不正常的情況,需要研究解決。例如:

任意索取賠償。青苗補償費要價越來越高。有的社隊甚至還要地質隊支付「過路費」、「地頭費」、「果樹驚嚇費」、「震房費」等名目繁多的賠償,如不滿足要求,就阻攔施工搬遷。如在冀東一帶施工的一個地質隊,一九七六年平均每個鑽孔支付的各種補償費二百七十六元,一九七九年提高到一千二百五十多元,其中有個鑽孔高達三千一百七十五元。有四部鑽機因生產隊提出過高的賠償要求,地質隊未予滿足,竟被扣留好幾個月不能搬遷。地質隊為布置野外作業所必須砍伐的樹木,有些地方任意要價,砍伐的小樹要按樹杈的枝數計賠,每枝索賠三到五元。河北磷礦地質隊施工的一個鑽孔湧水後,按照生產隊的要求成了井,並無價撥給管材和設備,日出水量可達一千二百噸,但去年四月初,生產隊又以原有水坑乾涸為名,不讓鑽井搬遷,要地質隊給修儲水池、排灌站、盤山渠,嚴重影響了地質隊作業。

強攬包工。如安徽三二二地質隊一台鑽機,因安裝水管沒有讓當地生產隊包工,生產隊長和幾十名社員圍住機台吵鬧,並打了人,地質分隊長聞訊趕來處理,也被帶走,要他支付這幾十名社員的工資。三二七地質隊派車給鑽機送料,當地生產隊不准隨車的裝卸工卸車,工人自行卸車後,部分社員把路挖斷,地質隊的汽車不能返回,不得不向生產隊交填路費。有些地方因地表工程沒有包給當地社員,常發生工具設備被沒收,供水管道被截斷的情況,致使工程無法正常進行。

哄搶、偷盜物資。河北七個地質隊統計,一九七九年共發生被盜事件四十六起,損失十二萬元。在河南施工的三五〇四井隊,一九七九年七月兩個夜晚就連續遭到三次哄搶,打傷職工五人,搶走油氈四十五捆、鐵絲二百六十公斤、鑽台板十六塊、大毛竹一百多根、小竹子兩噸、蘆席一百多張、三角房架三個。

實物資料岩礦心被損壞的事件,各地都有發生。貴州一〇二地質隊在遵義銅鑼井礦區,打了一百多個鑽孔,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三個岩心庫被拆毀,庫存的三千多箱岩心被倒掉,岩心箱被拿走,使十多年的地質成果毀於一旦。各地的測量標誌和鑽孔封孔標誌也有許多遭到了破壞。

一些地方向地質隊派工、派款、派車,也給地質施工造成困難。

這些問題,不僅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還直接影響工農團結,影響地質工作的正常進行。為了迅速改變以上情況,經與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以下解決意見:

一、地質隊按照國家計劃開展地形測量、區域地質調查、礦產普查勘探、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探礦等項工作時,首先要向有關縣人民政府匯報,爭取他們對地質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縣人民政府對地質隊施工需要臨時占用土地,以及職工生活等方面的問題,要給以方便;要向有關社隊作出安排,動員基層幹部和社員按照地質工作的需要積極配合、大力支援。遇有爭議時要及時合理地加以處理,保證地質工作能夠按計劃進行。

二、地質隊要注意節約用地,合理排放油污和泥漿,防止沖刷和污染農田、魚塘。凡需臨時占用土地,應事先同有關社隊協商,共同簽訂臨時占用土地合同。工程結束後,應立即將占用的耕地加以平整恢復(或按工作量交付平整費),歸還原單位。

臨時占用耕地造成的農業損失,由地質隊合理補償。補償的原則是,既不能因地質施工占地使集體和社員減少收入、降低生活水平,也不應任意提高補償費用,增加國家開支。計賠辦法一般按占用耕地上年的實際產量,以國家統購價計算,影響一季補一季,影響一年補一年;若上年遇到地區性的自然災害,普遍減產較多時,可按用地前三年的平均產量計算;社員自留地的糧食作物,可按超購糧計價,其它作物參照當地社隊集體同類作物的平均產量給以補償。占用荒山、荒地、河灘及空地不予補償,也不要趁機搶栽、搶種,索取補償費用。

三、地質隊要十分珍惜森林、樹木。進入林區施工,要按照森林法第十四條及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嚴禁在批准場地以外砍伐,並採取切實措施,防止造成森林火災。

伐開林木或占用林地造成的損失,按森林法規定由地質隊給以補償。在補償辦法沒有具體規定以前,參照林業部(65)林經政字第13號文件和國家計委(69)計重字第0112號文件精神與有關省、市、自治區林業部門商定。

四、地質隊的各項工程和輔助勞動,要儘量組織固定職工完成,不要與農業爭勞力。必須雇用民工時,要報經上級批准後,與當地公社或生產隊協商優先就地安排,並按縣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民工工資的規定簽訂用工合同。凡是地質隊可以完成的任務,當地社隊不要強攬包工。

五、地質隊施工通過原有道路和田埂地邊時,要注意養護,並愛護莊稼,造成損壞的由地質隊負責修復,或給以補償。當地社隊要給地質隊提供通行方便,不要自行規定各種名目的補償費用。

六、地質隊要加強物資、設備管理,嚴防丟失和被盜,也不要以物易物。有關縣社應協助地質隊保護施工現場、料場、庫房、通訊及輸電線路、供水管道、各種測量標誌和岩礦心實物資料,發生哄搶、盜竊、破壞等情況時,地質隊應報告當地縣、社負責處理。

七、地質隊要作好為農業服務工作。在缺水地區打出地下水的鑽孔,如社隊需要成井時,地質隊應予協助。所需要的井下管材、井上設備,原則上由地方解決,地質隊如有多餘設備材料,可報經上級批准價撥社隊使用。若設備、管材一時解決不了,地方應體諒地質隊的困難,支持地質隊的鑽機按照計劃,轉移到新的工地。

八、地質隊施工占地、砍樹、通行等的補償範圍和標準,過去沒有明確規定,往往引起糾紛且難以處理。建議有關部門制訂法令、條例、規定時,考慮地質工作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規定。在尚未作出統一規定前,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可針對本地區存在的主要問題,按照黨和政府有關政策、法令,制訂一些具體辦法和規定,發布各縣社和地質隊執行。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地質部                  

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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