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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請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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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於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
關於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的請示
國務院批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請示的通知
國發〔1994〕3號
1994年1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4年/第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

在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事業中,既要重視物質文明建設,又要重視精神文明建設。我國的歷史文化名城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燦爛文化和光榮革命傳統,保護歷史文化名城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規和本通知的要求,切實處理好歷史文化名城的開發建設與保護搶救工作的關係,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好、建設好、管理好。

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一月四日


關於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加強保護管理的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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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1982年和1986年,國務院先後批准了兩批共62個城市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這對促進文物古蹟的保護搶救,制止「建設性破壞」,保護城市傳統風貌等起了重要作用。

我國地域遼闊,歷史悠久,除已批准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外,還有一些城市文物古蹟十分豐富,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及革命紀念意義。為進一步保護好這些城市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從1991年起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認真調査研究的基礎上,慎重提出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推薦名單。對各地區提出的推薦名單,經有關城市規劃、建築、文物、考古、地理等專家,按照《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於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國發〔1986〕104號)文件關於審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原則,進行反覆醞釀,討論審議,提出37個城市,建議作為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附後),報請國務院審核批准並予以發布。

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管理,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對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重要性的認識。近年來,城市開發建設速度很快,一些歷史文化名城,片面追求近期經濟利益,在建設時違反城市規劃和有關法規規定的傾向又有所抬頭,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歷史文化名城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燦爛文化及光榮革命傳統,是我國寶貴的財富,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的優勢。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以及城市發展的全局出發,肩負起歷史賦予的責任。

二、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切實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建設工作。要加強文物古蹟的管理,搞好修繕。文物古蹟尚未定級的要抓緊定級,並明確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在涉及文物古蹟的地方進行建設和改造,要處理好與保護搶救的關係,建設項目要經過充分論證,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建設部、國家計委《關於印發〈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規〔1991〕583號)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今後審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要按照條件從嚴審批,嚴格控制新增的數量。對於不按規劃和法規進行保護、失去歷史文化名城條件的城市,應撤銷其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名稱;對於確實符合條件的城市,也可增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近期內,各歷史文化名城要對保護工作進行一次自査,重點檢查文物古蹟的保護、搶救情況,以及各項建設與改造是否符合保護規劃要求等,並將檢査結果報建設部、國家文物局。

三、抓緊制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管理辦法,使保護工作走上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要抓緊組織編制、修訂和審批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第一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尚未報批的,應儘快報送審批。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在1994年底前編制完成,並按規定上報審批。歷史文化名城的重點區域還要做出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開發建設必須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規劃確定的有關控制指標,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和文物保護主管部門有責任檢查督促保護規劃的實施。有些文物古蹟集中,並有反映某歷史時期傳統風貌和體現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等的地方,雖未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但這些地方的文物、街區、建築群等也是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同樣具有珍貴的保護價值,各地要注意重點保護好它們的傳統建築風格和環境風貌。

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需要一定的資金,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城市規劃、文物保護等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支持。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政策,動員社會力量,促進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

附件:一、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

 二、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簡介

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
(37個)
正定 邯鄲 新絳 代縣 祁縣 哈爾濱 吉林 集安 衢州 臨海
長汀 贛州 青島 聊城 鄒城 臨淄 鄭州 濬縣 隨州 鍾祥
岳陽 肇慶 佛山 梅州 海康 柳州 瓊山 樂山 都江堰 瀘州
建水 巍山 江孜 咸陽 漢中 天水 同仁

附件二

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簡介

正定 位於河北省西部。春秋時為鮮虞國都,戰國為中山國東垣邑,秦置縣,西晉至清末為郡、州、府、路治所。正定城始建於北周,現存的磚城為明代改建,城牆基本完整。隆興寺、開元寺鐘樓、凌霄塔、廣惠寺華塔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邯鄲 位於河北省南部。興起於殷商後期,戰國為趙都,秦為邯鄲郡首府,魏晉至民國為縣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新石器時代的磁山遺址、春秋戰國時期的趙邯鄲故城、魏晉時期的鄴城遺址、南北朝時期的響堂山石窟等。

新絳 位於山西省南部。古名絳州,隋至清為州、府治。現存城牆築於明代,城內分5個坊。有絳州大堂、龍興寺、鐘樓、鼓樓、樂樓等古建築。建於隋代的絳守居園池,是國內現存唯一的隋唐園林遺址。有薛家花園、陳家花園、喬家花園等私家園林。

代縣 位於山西省北部。隋為代州,唐以後,曾為郡、州、縣治。尚存西門瓮城及城牆,為明初擴修,長約千米,牆體基本完整。有邊靖樓、阿育王塔、文廟、關帝廟、鐘樓、將軍廟等文物古蹟。有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雁門關伏擊戰遺址。

祁縣 位於山西省中部。北魏太和年間為縣治。縣城典型的明清格局基本完好。臨街多為商號店鋪建築。有文廟、財神廟、喬家大院和鎮河樓等文物古蹟。現存民居院落近千處。

哈爾濱 位於黑龍江省西南部。唐代為忽汗州轄區。18世紀在現市區位置始有村落。有極樂寺、文廟等多處文物古蹟。1898年以後,曾被俄、日、美、英、法等列強占領。市內尚存許多當時建造的東正教堂、天主教堂等歐式建築和中央大街。

吉林 位於吉林省中部。清康熙年間築吉林城,將軍衙門遷此後,改名吉林烏拉。文物古蹟有古城殘垣、清代文廟、北山玉皇閣、坎離宮、觀音古剎、龍潭山山城、臨江摩崖石刻以及中國共產黨從事地下活動的毓文中學等。

集安 位於吉林省南部。唐至遼代均為州治。古城由國內城與城北的丸都山故城組成。丸都山故城東部城牆保存完整,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古蹟有洞溝古墓群、霸王朝山城、長川壁畫墓等。

衢州 位於浙江省西部。東漢始為縣治,唐至清歷為州、路、府治。現存的城牆為明代所建,保存有城門、城垣和鐘樓。清代重建的孔氏家廟為全國兩個孔氏家廟之一,廟內存有唐代吳道子繪「先聖遺像碑」、明代「孔氏家廟圖」碑刻等珍貴文物。

臨海 位於浙江省中部。三國時始為縣治,此後為郡、州、路、府治。現存西南兩面部分明代城牆及4個城門。有元代所建樓閣式千佛塔。有為紀念譚綸、戚繼光駐紮臨海抵禦倭寇而建的表功碑。

長汀 位於福建省西部。西晉始置縣,唐至清為州、郡、府、路治。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代、明代的城牆、城門,還有文廟、朱子祠等古蹟。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是中央蘇區的經濟中心。革命活動遺址有福建省蘇維埃政府舊址、福音醫院、第四次反圍剿緊急會議舊址、中央閩粵贛省委舊址等,以及瞿秋白、何叔衡紀念碑。

贛州 位於江西省南部。漢高祖年間設贛縣。東晉為郡治,隋唐為虞州治所,南宋改名贛州。現存宋代城牆,還有舍利塔、文廟等文物古蹟。有王陽明講學的新安書院、愛蓮書院、濂溪書院和陽明書院,還有南市街、六合鋪傳統街區。宋代的通天岩石窟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青島 位於山東省東南部。明代中葉為防止倭寇侵襲,設浮山防禦千戶所。鴉片戰爭後,設總鎮衙門。1897年後,曾被德、日、美列強先後占領。現存原提督公署、官邸和原警察署等大量歐式、日式建築。

聊城 位於山東省西部。古為齊國城邑。宋熙寧年間建土城,明清為東昌府治。城中央的光岳樓和城內的山陝會館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北宋時建的13級鐵塔,還有運河小碼頭、傅氏祠堂、范築先紀念館等文物古蹟。

鄒城 位於山東省南部。是孟子故鄉。秦代始置騶縣,北齊天保年間遷今址,唐代改「騶」為「鄒」。孟廟及孟府和鐵山、崗山摩崖石刻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古建築重興塔、傳統街道亞聖廟街和野店遺址、邾國故城、孟子林、葛山摩崖石刻等文物古蹟。

臨淄 位於山東省中部。公元前11世紀姜太公於齊地建立齊國,都治營丘。後更名為臨淄。西周、春秋、戰國時,為齊國都城,西晉以後,為州、郡、縣治。齊國故城、田齊王陵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還有臨淄墓群、桐林田旺遺址等古遺址、古墓葬。

鄭州 位於河南省中部。有多處新石器中晚期文化遺址。鄭州商城遺址保存完整,有城牆、宮殿基址和各類手工作坊遺址。有我國最早利用煤炭作燃料的漢代冶鐵遺址,還有城隍廟、清真寺和紀念1928年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的二七紀念塔、紀念堂等。

濬縣 位於河南省北部。古稱黎,西漢置黎陽縣,宋改為濬州,明改州為縣。縣城始建於明代,現存部分城垣。城內有清代民居。有千佛寺和千佛寺石窟、天寧寺、大石佛、碧霞宮、恩榮坊等文物古蹟。

隨州 位於湖北省西北部。傳說為炎帝神農的故里。西周時為隨國都城,秦屬南陽郡,唐以後為州治。現存有明代磚城遺蹟。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多處。城西擂鼓墩古墓葬群中的曾候乙墓出土大量文物,其中有極其珍貴的編鐘、編磬等古樂器。

鍾祥 位於湖北省中部。古為郢,戰國後期為楚國都城。三國時吳置牙門戍築城,名為石城,西晉至明朝為郡、州、府治。現存部分石城遺址。城內有文風塔、元佑宮、陽春台和白雪樓等文物古蹟。明顯陵是嘉靖皇帝生父母的合葬墓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陽 位於湖南省東北部。春秋時屬楚,晉始建巴陵縣,曾為郡、州、府、縣治。為楚文化和百越文化交匯處。岳陽樓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還有岳州文廟、慈氏塔、魯肅墓等文物古蹟。

肇慶 位於廣東省中部。古稱端州,漢設縣,隋置端州,宋始稱肇慶。城牆保存完好。有崇禧塔、梅庵、西譙樓、葉挺獨立團舊址、七星岩摩崖石刻等文物古蹟。有佛教禪宗六祖的遺蹟,東、西清真寺等。

佛山 位於廣東省南部。隋屬南海縣,唐代貞觀年間因掘出3尊佛像而得名。有祖廟、孔廟、黃公祠等文物古蹟,石灣有古窯址、名園群星草堂。

梅州 位於廣東省東北部。南齊中興元年置程鄉縣,宋設梅州,為府治。有千佛塔、靈光寺等文物古蹟。歷史上是客家人的最大聚居中心和文化中心。民居圍龍屋富有特色。

海康 位於廣東省南部。始建於戰國,西漢始為縣、郡、州、道、府治。有雷祖祠、三元塔、真武堂、新石器時代遺址、南朝至唐代窯址、漢代至元代古墓葬等文物古蹟。許多清代民居保存完好。

柳州 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部。漢元鼎年間置潭中縣,唐貞觀時稱柳州,宋為州治,明、清為府治。有柳侯祠、東門城樓、清真寺等文物古蹟。有白蓮洞、鯉魚嘴貝丘、蠻王城等石器時代人類文化遺址。

瓊山 位於海南省北部。秦始設縣,唐至清為瓊州府治。有五公祠、瓊州文廟大成殿、瓊台書院、邱浚故居等文物古蹟。有馮白駒故居等近代革命歷史遺蹟。

樂山 位於四川省中南部。春秋時期為蜀王開明王國都,北周時稱嘉州,此後為州、府治所。城垣依山臨江而築,城堤合一,臨江部分尚存,有5個城門券。三龜九頂山上有宋末的城址和炮台。樂山大佛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還有凌雲寺、烏尤寺、龍泓寺及唐塔、摩岩造像、漢代崖墓等文物古蹟。

都江堰 位於四川省中部。秦李冰興建都江堰,唐時在城北建玉壘關,晉置灌口,五代至元末時稱灌州,明以後稱灌縣。有始建於五代的文廟,還有奎光塔、城隍廟及一些傳統民居。都江堰是中國古代大型水利工程,至今仍發揮作用,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紀念李冰父子的二王廟和伏龍觀。

瀘州 位於四川省南部。西漢置江陽縣,梁武帝大同年間改名瀘州。有建於南宋的報恩塔,塔高33米。有「老瀘州城」遺址,現存東城垣和東、西城門及炮台。還有奎星閣、忠山平遠堂等文物古蹟。

建水 位於雲南省南部。縣城為唐南詔時所築。元初設建水千戶,後改建水州。有建於元代的文廟、清代的雙龍橋,還有燃燈寺、東林寺、玉皇閣、東城門朝陽樓、朱家花園、百歲樓等文物古蹟。

巍山 位於雲南省西部。漢代設縣治,名邪龍縣,唐以後多為縣治。古城保持着明清時的棋盤式格局。有建於明代的北門古樓、清代文獻樓。現存文廟、書院等文物古蹟。城南巍寶山有眾多道教古建築。

江孜 位於西藏自治區南部。江孜宗是一組集軍政職能於一體的宮堡式建築。1904年,當地軍民在此抗擊過英國侵略軍,宗山抗英遺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白居寺建於公元15世紀,聚薩迦、格魯、布敦等各教派於一寺,在西藏佛教史上有一定地位和影響,寺內的白居塔殿堂內藏有大量佛像,稱十萬佛塔。

咸陽 位於陝西省中部。古為秦國都城。漢時先後為新城、渭城,唐置咸陽縣。有周陵、秦咸陽城遺址、西漢諸陵及唐順陵和昭陵、乾陵等9座唐代帝王陵,還有唐代昭仁寺、大佛寺、楊貴妃墓和明代佛鐵塔等文物古蹟。

漢中 位於陝西省南部。西周時稱周南、南鄭,戰國時置漢中郡,宋嘉定年間築興元城。文物古蹟有劉邦的漢台、飲馬池、拜將台以及魏延墓、淨明寺塔、武侯墓、武侯祠、張騫墓、張良墓等。褒斜道石門及其摩崖石刻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漢魏以來石刻極其珍貴,現移入博物館保存。

天水 位於甘肅省東部。春秋時設邦縣,漢置天水郡。是「絲綢之路」南道要衝。文物古蹟有明代四合院如南宅子、北宅子,有明代建伏羲廟、玉泉觀。麥積山石窟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諸葛亮六出祁山的祁山堡。

同仁 位於青海省東部。1929年設同仁縣,1949年設隆務鎮。隆務寺,初屬薩迦派寺院,後改宗格魯派,為藏漢結合式建築。隆務鎮老城區分上下街,有南北城門各一,街區風貌基本完整,還有二郎廟、清真寺等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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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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