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湖北荊州民用機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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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湖北荊州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2016〕151號 2016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同意
新建湖北荊州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2016〕151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湖北荊州民用機場立項的請示》(鄂政文〔2016〕2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湖北荊州民用機場。機場性質為國內支線機場,場址位於荊州市沙市區岑河鎮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設規模為:飛行區等級指標4C,新建一條長2600米的跑道;航站區按滿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70萬人次、貨郵吞吐量2450噸的目標設計,新建航站樓7000平方米、站坪機位5個;配套建設通信、導航、氣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輔助生產設施。
三、項目總投資約12.98億元。原則上由發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湖北省共同籌措解決,具體資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確定。
四、該機場建成後,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局實行行業管理。
其他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2016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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