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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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國衛人發〔2021〕13號
2021年4月13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國衛人發〔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醫務人員是戰勝疫情的中堅力量,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護者。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廣大醫務人員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義無反顧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線,為保護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貢獻。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醫務人員權益,使他們持續健康投入防控救治工作,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保障工作條件

(一)切實為醫務人員(含疾控人員,下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條件。加強職業暴露防護設施建設和防護設備配置。完善辦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設,營造有利於醫務人員工作的良好環境。科學預判醫用防護物資需求,加強醫用防護物資儲備。切實做好醫療衛生機構內部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加強全員培訓,全面落實標準預防措施。

(二)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加強對防護物資的統籌調配,要重點向防控一線投放使用,切實保障醫務人員防護物資需求。加強生活服務和後勤保障,為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休息場所、基礎性疾病藥物、衛生用品以及乾淨、營養、便捷的就餐服務。

二、維護身心健康

(三)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崗位特點和工作強度,合理設置工作崗位、配備醫務人員,科學安排診療護理班次,保障醫務人員合理休息休假時間,避免過度勞累。按照規定為醫務人員安排帶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四)加強醫務人員心理干預和疏導,通過熱線電話、網絡平台和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開展醫務人員心理健康評估,及時採取心理援助措施,疏解醫務人員心理壓力。加強心理健康科普材料製作使用,對醫務人員在內的有關重點人群開展心理科普宣教。

(五)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醫務人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時間長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時為其安排帶薪休假。增加的帶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天數,可在兩個年度內使用。工作任務結束後,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健康體檢和療養、休養。

三、落實待遇職稱政策

(六)嚴格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深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醫療衛生機構薪酬水平,注重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穩定收入和有效激勵。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進展情況,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並在績效工資中單列。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採取措施保障醫務人員薪酬等合理待遇。

(七)提高醫務人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薪酬待遇。按照《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規定,及時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考核優秀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

(八)將醫務人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外醫務人員,所在單位可按規定予以直接聘用或組織專項招聘;參加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對暫時難以入編的醫務人員,鼓勵所在單位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屬於勞務派遣用工的,鼓勵與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九)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及《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的認定工傷情形的,開闢工傷認定綠色通道,保障醫務人員及時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加強人文關懷

(十)做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醫務人員的家屬保障工作。深入了解醫務人員家庭情況,建立台賬,分類施策,切實解決其後顧之憂。儘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工作。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醫務人員到一線工作。對家有老人、孩子的要統籌安排,儘可能使其兼顧家庭,同時建立社區幹部聯繫幫扶制度,幫助解決其老幼照護等實際困難。開通醫務人員家屬就醫綠色通道。對於醫務人員子女教育給予更多幫助關愛。

(十一)鼓勵和支持各地在中國醫師節、國際護士節等節日期間,為醫務人員提供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蹟等優待政策。鼓勵和支持各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醫務人員贈送相關保險等。

五、創造安全的執業環境

(十二)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安全保衛制度,加強安保力量建設,主動排查調處化解各類醫患矛盾糾紛。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完善安防設施、安檢設備等,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提升其安全防範意識。

(十三)依託建設「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鞏固多部門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對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行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為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創造平安診療環境。

六、弘揚職業精神

(十四)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大力加強對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的宣傳力度,注重發掘醫務人員先進典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醫務人員獎勵,對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及時予以表彰。

(十五)做好因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而犧牲殉職人員的烈士評定和褒揚工作,全面做好撫恤優待。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高度重視醫務人員保護關心愛護工作,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強化責任擔當。各地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指導,確保各項保護關心愛護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地醫療衛生機構作為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政策措施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細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實保障落實醫務人員權益。

國家衛生健康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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