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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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暫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42號
2020年2月7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暫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名稱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簡稱「NCP」。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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