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343號 2020年8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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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343號
遼寧省、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衛生健康委:
為深入落實《關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意見》(國衛醫發〔2016〕2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優化優質兒童醫療資源區域布局,有效提高兒童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我委於2016年印發《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及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辦醫發〔2016〕31號),啟動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和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工作,並於2017年設置了國家兒童醫學中心。根據《「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以下簡稱《設置規劃》)和《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結合國家兒童醫學中心設置以來在兒童大病防治體系建設、兒童健康管理和提升疑難危重症治療水平上發揮的積極作用,我委決定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
你們分別報送了《遼寧省衛生健康委關於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請示》(遼衛〔2019〕45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關於認定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為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請示》、《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支持在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中南)的請示》(粵衛呈〔2019〕74號)、《重慶市衛生健康委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懇請批准以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牽頭聯合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申請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西南區域)的請示》(渝衛文〔2020〕93號)和《陝西省衛生健康委關於支持在西安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設置國家兒童區域(西北)醫療中心的請示》(陝衛字〔2020〕41號)。經研究,根據《設置規劃》和《實施方案》,我委決定分別在東北區域以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華東區域以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中南區域以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為主體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西南區域以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聯合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在西北區域以西安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要按照《設置規劃》有關要求,落實相關職責任務,加強與國家兒童醫學中心的統籌協同,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分別在東北、華東、中南、西南和西北區域發揮輻射引領作用,帶動提高區域內兒童醫療、教學、科研及預防保健服務水平,促進區域間兒科醫療服務同質化。
各主體醫院分別負責相應區域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的日常運行和管理,確保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按職責任務開展相關工作。你省(市)要切實履行地方主體責任,加大經費投入,給予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全程監管機制,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作可持續發展。我委負責對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確定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下達專項任務和配套經費,並根據《設置規劃》和《實施方案》對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聯 系 人:醫政醫管局 王莉莉、王毅
聯繫電話:010-68791885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3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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