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潰瘍)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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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潰瘍)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865號
2019年11月29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潰瘍)

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8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加強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潰瘍)診療管理工作,提高診治水平,保障患者安全與診療質量,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診療管理工作

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是指各種原因引起的經1個月以上治療未能癒合,也無癒合趨勢的創面。多發生於糖尿病、創傷、靜脈曲張、血管硬化、截癱長期臥床等嚴重慢性病和急性損傷患者,具有發病機制複雜、治療難度大、治療周期長、費用高等特點,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隨着人口老齡化和疾病譜的改變,除創傷、燒傷等引起的急性創面外,各種疾病導致的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患者數量逐年增加。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診療管理工作,通過加強創面修復專科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專業人才培訓,提升創面修複診治能力和規範化水平,豐富創面修復醫療服務內涵,提高創面修複診療效果和服務能力,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二、加強創面修復科等相關科室能力建設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創面修復科等相關科室的能力建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完善質控指標,加強質量控制和業務指導,規範創面修複診療管理,為保證創面修複診療質量提供政策支撐。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參考我委制定的《醫療機構創面修復科基本標準(試行)》(附件1),建立創面修復科,使科室布局、人員要求、設備設施和支撐條件等與本機構開展的創面修複診療工作相適應。尚未具備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創面修復相關臨床科室(如內分泌科、普外科、骨科、燒傷科等)的能力建設,為保證創面修複診治工作提供必備的人員配備、設備設施等支撐條件,提高創面修複診療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提升創面修複診療能力和規範化水平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重視創面修複診療人才能力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創面修復醫務人員專業化培訓。提高創面修複診治能力和服務質量,促進創面修復臨床規範化診治處理,為患者提供優質護理服務。從事創面修復的相關醫務人員應當符合我委制定的《創面修復科臨床醫師、護士基本技能要求》(附件2)。將創面修複診療工作納入分級診療制度統籌考慮,建立雙向轉診,實現專科醫院與基層醫院雙向聯動。針對病情複雜的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患者,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要積極推行多學科聯合診療模式,組織與創面修復相關臨床科室組建多學科診療團隊,通過聯合會診、病例討論和聯合查房等形式,制訂科學、適宜的個體化診療方案,確保治療針對性,保證治療效果。基層醫療機構要根據診療能力和條件,在上級醫院指導下,開展常見慢性創面的一般治療和治療後康復護理工作。

四、豐富創面修復醫療服務內涵

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長期難以治癒,給患者帶來較大身心痛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豐富創面修復醫療服務內涵,創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多維度開展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防治知識的科普宣教。同時,通過預防原發病、提高健康素養等措施降低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的發生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結合臨床診療工作需要,對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患者,尤其是糖尿病、腦卒中等慢性病患者,重點做好康復指導、疼痛管理、家屬教育和心理支持。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和溝通指導,通過加強人文關懷、關注患者心理變化、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等措施,有效控制體表慢性難癒合創面的發生和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醫務社會工作和志願者服務,為患者提供社會支持。

附件:1.醫療機構創面修復科基本標準(試行)

      2.創面修復科臨床醫師、護士基本技能要求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醫療機構創面修復科基本標準

(試行)

三級醫院

一、收治範圍

以糖尿病足、壓力性損傷(壓瘡、褥瘡)、血管性(動脈、靜脈)潰瘍、癌性潰瘍、放射性潰瘍、藥物性皮膚潰瘍、結核性潰瘍、特殊細菌感染性創面、痛風石創面,以及各種醫源性創面等為代表的各類疑難慢性難癒合創面患者。

二、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獨立設置門診診室、治療室;獨立設置門診手術室,獨立設置或相對固定的病房手術室;獨立設置病區或相對固定的病床。相關區域符合感染防控要求。

(二)床位。創面修復科開放床位≥20張(建科初期不少於10張),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病房每床淨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

三、人員及要求

(一)醫師。至少有8名醫師,其中有1名醫師具有創面修復相關專業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醫院應當適當增加人員。

每增加5張床位,應當至少增加1名具有創面修復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科室主任應當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從事創面修復相關外科專業10年及以上,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創面修復培訓機構培訓並取得資質。其他醫師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並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創面修復培訓機構培訓,培訓合格並達到基本技能要求(附件2),方能上崗。

(二)護士。每床應當至少配備0.6名護士。其中每5張床位至少有1名護士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護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創面治療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並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創面修復培訓機構培訓,培訓合格並達到基本技能要求(附件2),方能上崗。

四、設備設施和支撐條件

(一)專科設備和支撐條件。醫院應當具有獨立的檢驗科、微生物室、放射科及病理科等,支持難癒合創面相關疾病的相應檢查。

(二)基本設備和支撐條件。病房應當具備供氧設備、吸引器、壓縮空氣、生命體徵監護設備、消毒設施、基本搶救設備設施及無障礙設施。

二級醫院

一、收治範圍

以糖尿病足、壓力性損傷(壓瘡、褥瘡)、血管性(動脈、靜脈)潰瘍、癌性潰瘍、放射性潰瘍、藥物性皮膚潰瘍、結核性潰瘍、特殊細菌感染性創面、痛風石創面,以及各種醫源性創面等為代表的各類疑難慢性難癒合創面患者。

二、科室和床位

(一)科室。獨立設置門診診室、治療室;獨立設置門診手術室,獨立設置或相對固定的病房手術室;獨立設置病區或相對固定的病床。相關區域符合感染防控要求。

(二)床位。創面修復科開放床位≥10張。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米,病房每床淨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米。

三、人員

(一)醫師。至少有4名以上醫師,其中有1名醫師具有創面修復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經過三級醫院創面修復專科培訓半年以上。

每增加5張床位,應當至少增加1名醫師。

設立獨立創面修復科病區的創面修復科設科主任。科主任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創面修復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至少從事本專科5年以上。其他醫師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並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創面修復培訓機構培訓,培訓合格並達到基本技能要求(附件2),方能上崗。

(二)護士。每張創面修復科病床應當至少配備0.6名護士。其中每5張床位至少有1名護士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護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創面治療護士應當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並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創面修復培訓機構培訓,培訓合格並達到基本技能要求(附件2),方能上崗。

四、設備設施和支撐條件

(一)專科設備和支撐條件。所在醫院應當具有獨立的檢驗科,支持創面修復科患者的常規檢查。

(二)基本設備和支撐條件。病房應當具備供氧設備、吸引器、壓縮空氣、生命體徵監護設備、消毒設施、基本搶救設備設施及無障礙設施。

附件2

創面修復科臨床醫師、護士基本技能要求

一、創面修復科臨床醫師基本技能要求

(一)了解並掌握創面癒合的病理生理過程,熟悉各種創面類型的分類以及臨床特點。

(二)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的病情觀察和管理要點,如創面滲液性質量和滲液管理,創周皮膚顏色質地和相應處理要點,局部壓力和減壓治療等。

(三)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的臨床表現,了解相關醫學知識,為患者提供生活、用藥、圍手術期、營養、疼痛、心理、康復等諮詢。

(四)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防治要點,為患者及家屬提供健康諮詢和教育。

(五)熟悉和掌握創面治療操作技術,包括創面清潔、敷料更換原則和技術、創面包紮方式和技巧等。

(六)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局部用藥知識,包括用藥種類、名稱、用法、劑量和副作用。

(七)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局部治療設備、儀器的使用方法,如負壓治療儀等。

(八)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診療風險預防及處理技能。如跌倒/墜床、壓瘡、血栓、窒息、皮瓣血運障礙、大出血等。

(九)熟悉和掌握各種敷料的種類、特點、使用方法、適用範圍,以及適應症、禁忌症等。

(十)熟悉和掌握創面類疾病醫院感染相關知識,嚴格執行醫院感染與消毒隔離制度。

(十一)具備創面修復的處理能力,包括手術、藥物及相關物理、化學、生物等治療手段。

(十二)了解患者心理狀況,與患者及家屬交流溝通,給予心理支持。

(十三)熟悉康復相關知識,指導創面患者功能鍛煉、康復訓練。

(十四)掌握醫療文書書寫規範,及時、準確地完成記錄。

(十五)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十六)不斷更新創面修復專科知識和技能,為患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創面修復科護士基本技能要求

(一)了解創面修復的基本病理生理過程、創面的分類以及臨床特點。

(二)熟悉創面類疾病的臨床表現,了解相關醫學知識,為患者提供生活、用藥、圍手術期、營養、疼痛、心理、康復等諮詢。

(三)掌握創面類疾病的病情觀察和護理要點,如創面周圍皮膚顏色質地的判斷和相應護理要點,局部壓力和減壓護理方法等。

(四)熟悉創面類疾病防護要點,為患者及家屬提供健康諮詢和教育。

(五)掌握創面護理的基本技術,如創面清潔、敷料更換原則和技術、創面包紮方式和技巧等。

(六)了解創面類疾病局部用藥知識,包括用藥種類、名稱、用法、劑量和副作用,遵醫囑用藥並觀察不良反應。

(七)掌握創面類疾病局部治療設備、儀器的使用方法,如負壓治療儀、烤燈、護架等,熟悉其維修與保養。

(八)掌握創面類疾病診療風險預防及處理技能,如跌倒/墜床、壓瘡、窒息、血栓、皮瓣血運障礙、大出血等預防、觀察和護理。

(九)了解創面敷料的種類、特性、使用方法以及適應症、禁忌症等。

(十)熟悉創面類疾病醫院感染相關知識,嚴格執行醫院感染與消毒隔離制度。

(十一)了解患者心理狀況,與患者及家屬交流溝通,給予心理支持。

(十二)了解患者的疼痛及營養狀況,給予疼痛管理和營養支持。

(十三)熟悉康復相關知識,協助和指導創面患者功能鍛煉和康復訓練。

(十四)掌握護理文書書寫規範,及時、準確地完成記錄。

(十五)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十六)不斷更新創面修復專科相關知識和技能,為患者提供更優質的護理服務。

(十七)掌握患者突發病情變化的應急處理,如心臟驟停、輸液與輸血反應等。

(十八)熟悉原發疾病的護理要點,如糖尿病護理等。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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