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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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837號
2019年11月21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

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8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委屬(管)醫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完善醫院懲防體系建設,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進一步加強衛生行業行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中央巡視工作新要求,我委制定了《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現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下載),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的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請及時報我委醫政醫管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1月21日

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完善醫院懲防體系建設,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進一步加強衛生行業行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中央巡視工作新要求,決定開展新一輪醫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範圍

原則上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社會辦醫院按照管理原則參照執行。

二、巡查重點

(一)公立醫院黨建。

1.圍繞制度建設,重點巡查公立醫院黨委發揮領導作用的情況。主要看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落實情況,對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問題是否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並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支持院長依法依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是否明確公立醫院黨委職責,以及在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等工作上的落實情況;是否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醫院章程並明確具體內容;是否健全醫院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制度。

2.圍繞隊伍管理,重點巡查加強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情況。主要看《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是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政治強、促改革、懂業務、善管理、敢擔當、作風正的標準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是否強化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緊密結合實際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把堅持「四個自信」、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要求落到實處。是否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完善選人用人制度,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探索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以醫德、能力、業績為重點的人才評價體系。行政領導人員是否按照《公立醫院行政領導人員職業化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參加培訓,三級公立醫院是否落實總會計師制度。

3.圍繞組織建設,重點巡查公立醫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情況。主要看醫院內設機構黨支部是否能對黨員直接教育、管理、監督,具備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工作能力,各項黨內生活制度是否完備。醫院基層黨組織和黨的工作是否全覆蓋,實現應建盡建。黨支部書記選拔培養激勵機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結合實際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創新黨組織活動內容方式,推動黨組織活動與醫院工作有機融合,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4.圍繞思想建設,重點巡查思想政治和醫德醫風建設工作情況。主要看是否不斷創新思想政治工作內容、方法和載體,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宣傳教育,是否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是否加強醫改政策學習,引導醫務人員更新觀念、積極投身改革;是否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引導醫務人員弘揚和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塑造醫術精湛、醫德高尚、醫風嚴謹的行業風範;是否建立黨委主導、院長負責、黨務行政工作機構齊抓共管的醫德醫風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是否抓好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統戰和群團工作。

5.圍繞紀律要求,重點巡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工作情況。主要看強化黨建工作保障情況,是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醫院黨委承擔黨建工作主體責任,黨政領導班子其他黨員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是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嚴明紀律紅線,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主要看是否建立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反腐倡廉長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氛圍。是否深入開展整治「四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工作情況,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具體措施。是否有反映強烈的黨員領導幹部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是否承擔嚴明行業紀律,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主責。

(二)行業作風建設。

1.圍繞組織建設,重點巡查行風建設管理體系與人員配備。主要看醫院是否認真學習並領會關於行風建設的有關文件,以及有關落實情況。逐步建立衛生健康系統行風組織架構,確定符合工作需求專職人員配置數量。是否形成與上級行風檢查部門順暢銜接機制以及重大問題的請示匯報制度。是否在管理架構、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確保行風工作能夠順利實施開展。

2.圍繞教育常態化,重點巡查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培訓與警示教育情況。主要看醫院是否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建立完善的學習教育、制約監督、調查處置機制。醫務人員對《監察法》具備基本理解和認識,是否通過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將《監察法》的要求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是否落實國務院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相關廉政建設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是否發現典型案例並嚴肅處理,通過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實現「以案促改」。是否積極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大力弘揚新時期職業精神。

3.圍繞工作機制,重點巡查行風建設管理制度與長效機制的建立情況。主要看醫院是否明確責任人與責任主體,監督行風建設的有效落實,形成合力,從源頭上保障行風建設的可持續推進。是否在行風工作落實「一崗雙責」,將業務與行風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管理。是否貫徹實施《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尤其是「六加強」有關工作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覆蓋診療行為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醫院價格行為是否規範,價格公示、費用清單、收費覆核等價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價格管理部門設置是否合理,人員配備是否充足;是否確保價格管理系統信息準確。核查是否有套取醫保基金等違法行為,建立防止騙取醫保基金內部監管體系。

4.圍繞熱點問題,重點巡查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准」落實情況。主要看是否研究制定貫徹落實「九不准」的具體辦法,制定更加實際、更有針對性、更便於操作的制度措施;是否將幹部、職工貫徹執行「九不准」的情況作為個人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是否把黨風廉潔建設和醫療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做到責任層層傳遞,真正實現「九不准」規定的落地;是否按要求把醫德醫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納入幹部職工獎懲評價體系;是否有加強監管、杜絕醫師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具體措施;是否存在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的問題;是否有對違反規定私自採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的人員的處理辦法;是否對醫院內部人員與醫藥相關企業間接觸作出了細緻具體、便於查驗的管理辦法。

5.圍繞公益性保障,重點巡查醫院服務大局、認真履行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職責。主要看醫院是否有效落實「三個轉變 三個提高」,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圍繞中央工作部署,重點巡查醫院深化落實衛生健康領域,尤其是深化醫改等方面相關政策情況。主要看醫改各項主要指標、有序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等方面工作情況;承擔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對口協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務,落實對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對口支援工作責任書或協議的相關要求情況,尤其是對口幫扶貧困縣醫院工作情況。開展義診、醫療服務下鄉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性社會活動情況。

(三)運行管理。

1.圍繞醫療運行制度管理,重點巡查執行國家醫療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主要看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各項要求落實情況,圍繞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實施的工作情況,遠程醫療服務開展工作情況;是否嚴格按照要求實施醫院依法執業、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院務公開;是否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政策要求,加強醫療臨床路徑管理,推進電子病歷信息化建設,開展醫院感染防控,實施合理用藥管理,加強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疾病應急救助體系,實施卒中中心建設,推進檢驗結果互認以及醫療美容主診醫師備案工作;是否嚴格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核心制度,是否依法依規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管理工作;是否按照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等要求開展「平安醫院」建設,建立完善患者投訴管理體系;相關醫療機構是否按照傳染性疾病規範化診療及醫療質量控制、醫院感染防控要求開展制度建設並予以貫徹落實。

2.圍繞財務運行管理,重點巡查預算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主要看醫院是否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是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是否編制醫院年度預算,並嚴格執行預算,加強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單位預決算是否按規定進行內部公開;資產管理部門設置是否合理,人員配備是否能夠滿足履職需要;制度體系是否完善;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是否規範。

3.圍繞法制規範運行管理,重點巡查法律法規落實情況。主要看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以及院內法治建設內容,如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制度,以及《疫苗管理法》《藥品管理法》《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等新近出台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主要看是否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政府採購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建立相關貨物、服務和工程等制度和流程,並嚴格執行管理和審批程序。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建立設備和基建招標制度和流程,有嚴格管理和審批程序。

4.圍繞審計管理,重點巡查醫院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健全並有效實施工作。主要看醫院內部審計工作是否由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是否制定醫院內部審計工作制度並有效實施,定期檢查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是否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置2名以上專職審計人員並有相應支持制度安排。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做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持續推動審計整改落實。

5.圍繞經濟運行風險管理,重點巡查財務內控情況。主要看是否建立健全醫院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實施。是否在醫院財務部門之外設立賬外賬、小金庫。是否實現成本核算,降低運行成本,控制醫院債務規模;醫院是否落實「兩個允許」,實行績效工資管理,採取制度安排,確保個人收入不與業務收入直接掛鉤。

三、組織實施

按照統一組織、分級負責原則,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巡查工作。每所醫院巡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7天,採用自查結合實地巡查方式,自2019年11月啟動,於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輪巡查。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委屬委管醫院巡查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相關醫院圍繞本次巡查方案提出的任務要求,對照3個方面巡查重點,從接到本通知之日起開展全面自查,梳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並對措施落實情況實施跟蹤問效。為減輕基層負擔,此次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二)實地巡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專家參與的巡查組,在醫院全面自查的基礎上開展現場巡查。採用聽取匯報、列席會議、查閱資料、調查訪談、實地查看、民主測評、個案追蹤、系統追蹤等方式發現問題,從孤立的、偶然的問題中尋找醫院系統的、必然的問題,以此互為驗證,開展研究分析。巡查工作結束後要組織召開巡查反饋會,通報巡查情況。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巡查工作報告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

(三)監督整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巡查誰監督的原則,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監督被巡查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整改結果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各地要根據工作需要,對被巡查單位組織巡查「回頭看」,對問題整改實施跟蹤問效。

四、巡查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公立醫院巡查工作是推動公立醫院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新形勢下建立完善醫院評價體系、強化醫療服務監管職能的積極探索,是維護醫院公益性、促進醫院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院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按照從嚴從實的要求,把巡查工作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改要求相結合,與醫院評審評價相結合,與持續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相結合,與醫院懲防體系建設相結合,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實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聚焦問題整改。各地要以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出發,明確目標,落實責任,通過巡查工作促進醫院建章立制,促進醫院持續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聚焦行業作風問題多發領域,聚焦行風問題反彈領域,聚焦群眾深惡痛絕的「微腐敗」,着力推動問題整改,建立整改台賬,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通過巡查工作,認真總結分析醫院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改進措施並結合實際整改,確保巡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肅巡查紀律。各地要加強對巡查工作組成員的遴選和培訓,加強巡查員隊伍建設和培訓,嚴明巡查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有關要求,嚴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紀律要求。各被巡查醫院要積極配合,並將巡查時間安排、巡查紀律和巡查工作組成員名單予以公告,接受監督。巡查組不干預醫院日常工作,不處理具體事務,不承辦具體案件。巡查工作嚴禁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走過場。各地要加強醫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設,建立長效常態機制,規範巡查工作程序,不斷探索科學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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