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產科專業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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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產科專業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626號
2020年7月23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產科專業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6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現就加強產科專業醫療質量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質控體系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產科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兩級質量控制組織體系,尚未建立省級產科專業質控中心的省份要儘快籌建。對省級質控中心開展工作要加強指導,積極支持質控中心開展質控及培訓工作,不斷完善質控指標體系,重點加強基層產科醫療質量管理。各提供分娩服務的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產科質量控制小組,定期開展產科質量安全自查與整改工作,按要求及時、準確地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質控組織報送質控相關數據信息,保障產科醫療質量安全。

二、完善制度規範,嚴格督促落實

醫療機構要不斷完善產科專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模式,加強三級醫師查房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等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的督促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考核,積極探索人性化服務,協調建立高危孕產婦救治、轉診等機制。相關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產科專業診療指南及技術操作規範,落實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和管理,加強與婦科、兒科、急診醫學科、麻醉科等相關專業溝通協作,提高危重孕產婦識別、救治能力。

三、開展安全核查,保障醫療安全

醫療機構要加強產房分娩安全核查工作,在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及各類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篩查)的基礎上,開展產房分娩安全核查工作,按照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表使用說明(附件2)規範填寫《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表》(附件1),並將《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表》作為醫療文書納入病歷進行管理,降低醫療差錯及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附件:

1.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表

2.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表使用說明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7月23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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