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2年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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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2020年衛健委「乙類甲管」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2年第7號
2022年12月26日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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