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關於解決東北地區人口減少問題的建議》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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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839號建議的答覆
2021年2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建議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東北地區人口減少問題的建議》收悉,根據我委工作職能,現答覆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我委委託吉林大學、遼寧大學等機構開展東北地區人口負增長相關問題研究,多次赴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地開展專題調研,指導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人口形勢分析,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制定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明確目標和任務。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我委積極履行牽頭職責,協調相關部門共同推進托育服務工作,托育服務開局良好,成效初步顯現。

二、關於所提建議的答覆

(一)關於全面放開東北地區生育政策限制。東北地區人口總量減少,折射出的是區域經濟體制、產業結構、社會政策等綜合性、系統性問題。比如,隨着資源枯竭和國家產業升級轉型,大批年輕勞動力無法在本地找到滿意的工作,只能流向經濟更好、工資更高的地區。東北邊境地區的生育政策相對寬鬆(如黑龍江省規定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居民的可生育三個孩子),但生育意願不高。究其原因,經濟社會因素已成為影響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別是經濟負擔、嬰幼兒照護和女性職業發展等方面,群眾反映尤為突出,生育政策對生育行為的影響大為減弱。提高生育水平,關鍵是要順應群眾期待、聚焦群眾期盼,在公共服務方面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切實解決家庭生育養育子女的後顧之憂,提高群眾的生育積極性。

您在建議中提出「建議國家率先在東北地區全面放開人口生育限制」對我委工作很有參考價值。我委認為,東北地區可以立足本地實際進行探索,組織專家進行研究,深入研判全面放開生育限制對當地經濟增長、社會和諧穩定、資源環境戰略、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影響;做好政策調整後人口變動測算;研究實施全面放開生育政策需要配套出台的文件;評估政策變動的社會風險等等。在此基礎上,提出東北地區實施全面生育政策的試點方案。

(二)關於加大對托育服務機構投入和幼師隊伍培養。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我委組織開展「關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城企合作,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我委協調財政部等6部門對依託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免徵增值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不動產登記費等。協調教育部等7部門加快建立健全育幼等緊缺領域人才培養培訓體系,明確每個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協調銀保監會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創新開發產品。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委將繼續加強區域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指導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構建支持家庭生育的制度體系,進一步激發生育潛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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