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8〕1588號 2018年11月2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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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能源局、林草局、鐵路局、民航局、藥監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着力推進綠色發展,改善淮河流域生態環境,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全方位開放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增進民生福祉,加快建成美麗宜居、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生態經濟帶。
二、請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將《規劃》確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務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銜接起來,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批報。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圍繞《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在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實施、重點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同時,注重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為《規劃》實施創造良好環境,為增強淮河流域經濟發展動力提供有力支撐。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覆精神,加強綜合協調與服務,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推動《規劃》目標任務落實。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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