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長江三角洲地區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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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長江三角洲地區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的通知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7日 |
發改基礎〔2021〕8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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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戰略部署,共建軌道上的長三角,推動構建功能定位精準、規劃布局合理、網絡層次清晰、銜接一體高效的現代軌道交通系統,支撐區域一體化發展,經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同意,現將《長江三角洲地區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規劃》指導和約束。準確把握不同層次軌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合理確定規劃建設方案,未列為規劃近期實施項目不得建設,規劃內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時序、建設標準、建設方案等發生重大變化的,需履行規劃調整程序。
二、穩步有序推進項目建設。以客流為基礎,以需求為導向,以效益為根本,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紮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建設方案和技術經濟論證比選,科學確定線路走向、標準制式、樞紐銜接、綜合開發等建設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三、強化建設資金籌措保障。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嚴格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合規用作項目資本金。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提升項目投資效益,積極創造條件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統籌,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並適時總結評估規劃實施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