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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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21〕165號 2021年2月9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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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21〕165號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根據《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4號)有關規定,為規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導工程中心編制評價材料,國家發展改革委制訂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2月9日
附件: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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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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