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通報2017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工作第三方評估結果暨啟動2018年評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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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通報2017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工作第三方評估結果暨啟動2018年評估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8〕548號
2018年5月11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通報2017年

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工作

第三方評估結果暨啟動2018年評估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8〕5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黑龍江省工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工作(以下簡稱「雙公示」工作),推動各地方「雙公示」工作全覆蓋、無遺漏,我委於2017年引入信用服務機構開展「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現通報2017年評估結果,並就啟動2018年評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評估結果

2017年,我委引入13家信用服務機構通過在線評估和實地抽查,對全國31個地方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雙公示」工作進行第三方評估。各評估機構上報評估報告後,我委組織召開了專家評審會,對評估報告進行核驗,並請各地方對各自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見附件1)進行確認。

(一)2017年評估工作成效。

1.「信用中國」網站「雙公示」數據量明顯增加。據「信用中國」網站後台統計,開展評估工作之前,「雙公示」數據量每月約更新150萬條。評估工作啟動後,2017年4月「雙公示」數據歸集量為522萬條,超過2017年一季度的歸集總量;5月份「雙公示」數據歸集量為1280萬條,超過2016年全年上傳數據量的一半,「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的督促效應初步顯現。2017年初,「雙公示」數據歸集量約2000萬條。截至2018年5月,「雙公示」數據歸集量已逾8000萬條,增幅約300%。

2.各地方政府對「雙公示」工作越來越重視。部分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主管領導和被抽查的市縣政府主要領導部署第三方評估工作,出席抽籤儀式,召開動員會等,促進了當地信用建設工作。第三方評估工作有力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對「雙公示」工作以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認識。

3.各地方政府「雙公示」工作不斷加強。評估機構結合各地方實際,在評估過程中發現了各地方「雙公示」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為各地方建立健全「雙公示」工作機制提供了重要參考。各地方參照評估結果和意見建議及時完善和彌補薄弱環節,「雙公示」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4.信用服務機構的評估工作能力得到培育。13家參與「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工作的機構嚴格按照評估指南和操作守則開展評估工作,提升了業務團隊的評估工作水平。與評估機構共享了「雙公示」信息,為其開展信用服務提供了數據支持。信用服務機構評估工作能力的提升有助於將其培育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信用服務機構。

(二)各地方「雙公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來看,各地方「雙公示」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空間。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1.部分地方「雙公示」信息公示比例不高。經抽查,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台賬涉及的「雙公示」信息全部沒有公示,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台賬公示率僅約0.31%,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出行政決定後7個工作日內的平均公示率分別為34.68%、21.54%、6.84%。

2.部分地方上傳「雙公示」信息的單位不多。天津市、黑龍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青海省上傳「雙公示」信息的單位數量占信源單位總數的比例不足20%,湖南省只有一個單位上傳「雙公示」信息。

3.個別地方「雙公示」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河南省許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處於建設和試用階段,濟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投入使用,但都與省級平台的鏈接不穩定。安徽省「雙公示」信息自動交換模式缺乏應急措施和預案,福建省、湖南省「雙公示」信息單月僅一周有更新。

4.個別地方「雙公示」專欄功能有待完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雙公示」專欄無公示內容,寧夏回族自治區「雙公示」專欄無查詢功能,河北省、重慶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雙公示」專欄無公示時間,海南省「雙公示」信息的公示標準不統一且無法更新已公示的信息。

5.個別地方「雙公示」信息數據質量有待提高。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山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方缺失五項代碼等關鍵數據項的比例分別為78.96%、23.41%、22.05%、15.45%、8.85%。

6.個別地方「雙公示」工作基礎較薄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未明確「雙公示」工作責任人。經抽查,青海省海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未上傳「雙公示」目錄。

二、關於啟動2018年評估工作

(一)評估周期和範圍。

2018年「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每季度開展一次。評估對象涵蓋全國31個地方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遵循激勵先進的原則,評估結果排名前8的地方,下次不再作為評估對象。根據2017年評估結果,遼寧、廣東、江蘇、河南、湖北、吉林、北京、雲南等8個地方不參與2018年一季度評估,二季度繼續參與評估。

(二)評估機構。

2018年一季度邀請新華信用等26家信用服務機構參與「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工作,按照一個機構一個地方的原則,通過抽籤確定了24家機構參與2018年一季度評估工作(見附件2),東方金誠、量富徵信作為評審機構,負責監督各家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

(三)評估方式。

本次評估採用「線上評估+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按照評估指南和操作指引開展。評估內容涉及「雙公示」目錄編制和公開情況,建立「雙公示」專欄情況,累計數據量占比,季度上傳數據覆蓋範圍,季度數據更新情況,季度數據質量等。評估機構與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共同抽取被評估地方的3個市(區),每個市(區)各抽取1個部門作為被抽查對象。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須經被評估地方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確認。

(四)評估進度。

5月中旬,評估機構入場啟動評估工作;6月初,評估機構完成一季度評估工作,與地方有關部門確認評估結果,並上報評估報告及相關評估依據;6月中旬,組織評審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核驗;7月,通報一季度評估結果。

(五)監督與考核。

評估工作嚴格遵守《「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廉政守則》(見附件3),全程接受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及各類機構的監督。建立對評估機構的考評機制,考評結果將作為綜合信用服務機構試點評審以及行業信用建設評審的重要參考。對考評分數較低的評估機構,將減少其後續參與評估工作的頻率;考評不合格的評估機構,將不再邀請其參與評估工作。

聯繫人:余里彪,010-68502381

傳 真:010-68502318

附件:1.2017年「雙公示」第三方評估結果

2.2018年一季度評估機構抽籤情況

3.「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廉政守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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