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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更新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公示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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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更新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公示標準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8〕790號
2018年7月4日
發布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於更新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

數據歸集公示標準的通知

發改辦財金〔2018〕7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辦公廳(室):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復函》(國辦函〔2016〕74號)等文件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規範數據標準,提升數據質量,優化數據歸集公示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經與相關部門達成一致,更新調整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公示(以下簡稱「雙公示」)標準。請各地方各部門按照「雙公示」工作要求和新版標準內容,逐步完善相關信息化系統,暢通數據歸集渠道,不斷優化公示內容,確保「雙公示」工作紮實推進落實。

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本通知內的數據歸集公示標準,屆時《關於規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數據標準的通知》(發改電〔2015〕557號)相關標準將不再實施。

聯繫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  王翊亮 68502284

張涵宇 68502346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崔迎琪 88650770

黃 迪 88650352

附件:1.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數據標準

2.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數據標準字段詳細說明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7月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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